每次醒来都看到你的短信

Claire告诉我说“我每次呼呼醒过来都看到你的短信”。

我不知道这会不会变成她的一种期待。我也有过这样的期待。那时候,每次班上的生活委员课间开班级的报箱回来,我都很期待他手里的一叠东西里面会有我的信。大学里我同时给三个女孩写信,写给其中两个的是多数。这两个中,我喜欢其中一个多些,另一个少些。她们都在上海的西北角,而我在闵行,西南角。

其实我们是可以打电话的,但我不喜欢电话。我觉得手写的文字更有亲切感。我一直嫌电话太肤浅。人在电话里就很容易开始变得生活化,柴米油盐的就都会说,否则就没有什么话可以说了。写信时,那种思念可以被保持得很好,慢慢的被释放在笔尖,就像一支在黑暗中隐隐有些光的雪茄,很氲氤的在释放里面的spirit。

我的理论是:电话是用来说公事的。

我那时候很是嫌邮局慢。我很羡慕徐志摩,想念陆小曼的时候,就可以提起笔来写,然后就可以找人送去,半天就到了。我们的邮局,信要走一天多。那两个女孩都只会在收到我的信以后再给我回信,所以我一般每周都只能收到一封回信。这会让我很焦急,每天都生活在期待中。这种焦急,会在生活委员走向我丢出一个信封的时候全部消散。

其中一个女孩后来就成了我的女友。

写信时,我付出很多,索取很少。我写过最长的一封信大约有十四五张信纸,写过最多的时候是一个礼拜给一个女孩写三封。即便如此,我收到的信仍然只有一两张信纸,每周也只收到一封。我并没有不高兴。的确我写字太快,到后来打字也快。我常常自诩 “文思泉涌”,抱怨写字打字都跟不上脑袋。我不能用我自己的标准来要求别人。

我一共写了差不多两年的样子,从到闵行开始,直到其中一个女孩成为我的女友。我不知道另一个女孩是不是还留着我写给她信——“谁看了我给你写的信,谁把它丢在风里”。现在我已经不写信了。我觉得我自己很幸运,赶上了传统年代的尾巴。赶上了在有手机、电子邮件之前谈了一场恋爱。我不知道现在有了短消息和电子邮件,那些大学生们是怎么谈恋爱的。

其实,我每天早上醒来也都看到一条短信,只不过是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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