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12号大楼

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走进了外滩12号大楼。原先上好法语,总是坐门口的123路到人民广场终点站下来,去换地铁,外滩只是在车窗外掠过。今天我改注意了:今天天冷,衣服穿的厚,到了地铁里面一定会很热。所以我到了南东外滩那站,就下来,打算去换42路。于是就路过外滩12号大楼了。抓住我的眼球的是12号大楼的大门里面的一块"Bonomi咖啡"的黄颜色牌子。

上海的Bonomi,我去过两家:一家在马勒别墅一层,外面就对着大草坪;另一家在正大广场五楼,坐在阳台上,正对的就是黄浦江,就是外滩。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都以View取胜。东西好坏不论,环境绝对好。Bonomi的招牌,外滩的大楼,联系在一起,就让我有一种进去看一看的冲动。

我并没有失望。那种像铁笼子一样的电梯,圆形楼梯的木扶手,整旧如旧的走道,木门上的铜铰链和铜把手,走道里的雅致的背景音乐,感觉一如老锦江里那样的风格。顺着二楼长长的走道往前,看着两侧的一个个公司:维珍航空、挪威12家集团,还有很多香港的我并没听说过的公司。我真得很希望能在这种地方上班。六七十年前,在这里上班的上海滩的精英们、年轻白领们每天都是一丝不苟的抹发油、擦皮鞋、熨衬衫、打领带。只有在这种地方,我才有每天都dress up的动机,因为否则便无法延续这传统。

Bonomi在一个和其他公司没太大差异的门里面。时值周末加上如此幽深的所在,所以里面一个人都没有。若是平日工作日,我想一定会有很多同一大楼里的白领来小坐,如果我在,我也一定会去。坐在阳台里,点一杯随便什么咖啡,翻翻《大都市》,心就这么静下来了,感觉心很开阔。四周静静的,间或有黄浦江上的汽笛声音传来,抬头侧望,便可看到海关的钟楼,残阳洒在钟楼上。阳台并不临街,看不到外滩,但这也正好滤掉了满眼的纷乱。

耳边突然想起了海关大钟的报时钟声,那么悠扬!

我心里的四个女孩

(一)

Shi是我的同学:1984年的9月1日开始,她就是我的同班同学了,一直到1996年的6月。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老师夸她的字写得很好,我不服:不就是写得慢一些、工整一些么?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一起留下来出黑板报。初中的时候,我们都在美术小组,那个小组整个初中总共才六七个人。高中里,我们一起参加辩论赛,她拿了很多作文竞赛的一等奖,我拿了很多物理竞赛的一等奖。她的志向是去同济学做建筑师,但后来大学她直升去了北大学经济,一年后去了亚特兰大。她跟我说佐治亚州天气很好,于是我开始向往GIT。后来她回国,我们一起吃饭,她说起在美国时她的包里总备着一个Condom,遇到不测时可保安全。她已经是一个美国女孩了。

我和她的轨迹重叠了12年,见到她总让我很温暖,但我从来没想过要喜欢她。那天中学校庆,我回到小学的校舍,站在走廊里被记忆淹没。我和她说起这事,她说时间总有一种让人心灵颤动的力量。

(二)

Ding是我们的班长,从初一到高三。初中时,我就坐她后排。从初一到高一,我和她总是被同学起哄。不过我不生气,我真的喜欢她。那天我们一起等车,很开心的不停说话,每次来车,她都说“我们坐下一辆吧”,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到了高中,我长高了,去了最后一排,和她之间隔了三排。于是我们就再不常有说话机会了。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距离是感情的敌人。

(三)

Li是第一个为我哭的女孩。高二那天,我们几个下课后留在教室里准备辩论赛,她也留着,说留下来做作业。我并没有想太多,后来准备完了,几个人一起回家,喊她一起走,她说她不走。我们几个走到校门的时候,Xu让我会教室去看看。

我回到教室,看到Li还在座位上,眼里噙着泪花。原来我并不知道她是在等着能和我一起回家。

可我不知道后来为什么她又不和我说话了。我始终不明白。高三高考前,我在蚊子和数学分析习题的陪伴下给她写信,一边听着《伤痕》,告诉她说我过的不好。我在信里告诉她我在大学里的新地址,但我没有收到过她的信。

她后来把我借给她的《宋词》还给了我,在某页上有一句铅笔写的话:被爱是奢侈的幸福。笔迹是她的,很纤秀的笔迹。

(四)

Xu的心很细,是她让我回到教室去找Li。高中的时候,我和她一起参加辩论,一起参加化学竞赛,一起参加生物竞赛,一起去华师大的生物教研室看标本。高中三年的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我和她常常一同出现在前三名中。后来,我直升去了交大,她直升去了复旦。

在闵行的时候我开始给她写信,至少是每周一封。我倒贴过邮票,她看到了,但谁也没点穿:她用调侃的语气问我,我便装糊涂,说大概是一着急没贴好。其实,男女的恋情,最是美丽、最是使人茶饭不思的,便是尚未捅穿最后一层纸时的猜测、暗恋和欲说还休。这就像幼时最快乐的是其实是春游前的期待、准备和兴奋,而不是春游本身。

1997年的夏天,去宜兴军训前的一个晚上,我梦见了她。于是我告诉自己,这一次我要把握住,我要找到我的爱,而不是等着奢侈的被爱。我给她写了信,寄走了,我便去了宜兴。

开学的时候我收到了她的回信,信里说,太着急吃热豆腐的小孩会烫着嘴的。她的信的最后一句话似乎是说要让时间去演绎故事。我记不清了,但我一直没有勇气再去看一下那封信。

(五)

她们都已经是过去时了。或许很快又有一个女孩会由现在时变成过去时。但我已经不再年轻了。我已经用尽过心力来做到对感情最多的付出。我已经太懂恋爱、太懂感情。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亩田

任何感情都抵挡不住超过半年的分隔。

我身边已经看过了太多的例子:
1) 我的高中同学,Xu和Chen,男的在德国,女的在日本,很辛苦的谈了两年,散了
2) 我的高中同学,Xin和Xu,男的中国读研,女的交换去了挪威,关系始终确定不下来
3) 我的大学同学,Fei和Yin,两个人已经有两三年了,但女的交换去了德国,两个人就结束了

同样的事情还在继续。我的高中同学,Gu和Ji,两个人在一起已经9年了!但女的八月份去了波士顿念书,男的还在上海工作。这九年的感情,恐怕不够支撑一年的。还有Claire写的那个故事,Sandra和Wouter。距离总是能够战胜时间,在一个城市远比有若干年的感情更重要。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块空间,总是要有个人来填满。遥远的那个人填不满它,身边就会有另一个人来填满。我的这些朋友的经历和结果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个道理。

大家来看帅哥

我很少穿正装的。过去一年中,总共大概也就穿过两次的样子。这次开会,又穿了一次。我也不知道是哪个同事帮我拍的照,拍得自己还算满意。

很多人的正装都穿得有问题。要么是衬衫的领子太大,要么就是西装的后领和衬衫之间可以插进一个手指头去。要么就是西装的袖子太长,要么就是整天把手插在西裤口袋里。还有,我搞不清为什么现在的人都喜欢穿三排扣的。上次陪刘志建买西装,东方商厦那一片店面,都只有三排的,两排的寥寥无几。

我觉得两排的很好,很端庄,很传统。我很向往上海以前那种“老克勒”的品位。品味真的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需要经年累月的积累、改变,浸润到人的骨子里面去,让品味从一举手一投足里都投射出来。有钱买不来品味;没钱还要有品位,难度就超高。

Anyway,如果你还没有看过一本叫做《格调》的书,你应该先看一下。

晚饭吃什么?这是个问题

到现在还没吃晚饭。差不多该去吃了,再不去没得吃了。

晚饭吃什么呢?这可是个问题。可能吃馄饨,也有可能吃一荤一素一汤。门口有一家小店,一个空心菜、一个红烧甩水、一个榨菜蛋汤、一碗饭,也就22块钱。我经常吃这个组合,那里的打工妹都知道了,每次我去都问我“是不是老样子”。

吃饭对我来说不是一个问题。虽然我很喜欢吃,喜欢各种美食,但我平时吃饭并不挑剔。馄饨、炒饭、麦当劳,都可以打发一顿饭。即便是两个人出去吃,我也并不介意吃什么——重要的是和谁吃饭,而不是吃什么。

我们为吃饭吵过很多次,原因并不复杂,只是为了决定去哪里吃饭。我记得有这么一段对话,曾经在网上和朋友之间的email被传阅:

男:我们下午去哪里?
女:无所谓,你说去哪里就哪里
男:那我们看电影好不好?
女:不喜欢,没好片子
男:我们去逛街好不好?
女:不好,太累
男:我们在家看电视吧
女:不好,在家里没劲
男:…

首先我承认这是正常的,是人的正常的心理活动,人的心理的奇妙也就在于此。但我始终还是不知道,为什么女人会那么难伺候。用上海话说,这个就叫“作”(念第一声,阴平)。

每次醒来都看到你的短信

Claire告诉我说“我每次呼呼醒过来都看到你的短信”。

我不知道这会不会变成她的一种期待。我也有过这样的期待。那时候,每次班上的生活委员课间开班级的报箱回来,我都很期待他手里的一叠东西里面会有我的信。大学里我同时给三个女孩写信,写给其中两个的是多数。这两个中,我喜欢其中一个多些,另一个少些。她们都在上海的西北角,而我在闵行,西南角。

其实我们是可以打电话的,但我不喜欢电话。我觉得手写的文字更有亲切感。我一直嫌电话太肤浅。人在电话里就很容易开始变得生活化,柴米油盐的就都会说,否则就没有什么话可以说了。写信时,那种思念可以被保持得很好,慢慢的被释放在笔尖,就像一支在黑暗中隐隐有些光的雪茄,很氲氤的在释放里面的spirit。

我的理论是:电话是用来说公事的。

我那时候很是嫌邮局慢。我很羡慕徐志摩,想念陆小曼的时候,就可以提起笔来写,然后就可以找人送去,半天就到了。我们的邮局,信要走一天多。那两个女孩都只会在收到我的信以后再给我回信,所以我一般每周都只能收到一封回信。这会让我很焦急,每天都生活在期待中。这种焦急,会在生活委员走向我丢出一个信封的时候全部消散。

其中一个女孩后来就成了我的女友。

写信时,我付出很多,索取很少。我写过最长的一封信大约有十四五张信纸,写过最多的时候是一个礼拜给一个女孩写三封。即便如此,我收到的信仍然只有一两张信纸,每周也只收到一封。我并没有不高兴。的确我写字太快,到后来打字也快。我常常自诩 “文思泉涌”,抱怨写字打字都跟不上脑袋。我不能用我自己的标准来要求别人。

我一共写了差不多两年的样子,从到闵行开始,直到其中一个女孩成为我的女友。我不知道另一个女孩是不是还留着我写给她信——“谁看了我给你写的信,谁把它丢在风里”。现在我已经不写信了。我觉得我自己很幸运,赶上了传统年代的尾巴。赶上了在有手机、电子邮件之前谈了一场恋爱。我不知道现在有了短消息和电子邮件,那些大学生们是怎么谈恋爱的。

其实,我每天早上醒来也都看到一条短信,只不过是新浪新闻。

快乐大降温

“快乐大降温”,是那个叫做李岷的家伙每年冬天最喜欢说的。每次到十一月、十二月,冷空气来的时候,这个家伙总是很快乐,他会兴高采烈的欢呼“快乐大降温啦”,然后翻出最厚的一床被子,“噗”的扔在床上,嘴巴里还有音效——“piu”。

然后冬天就到了。

在闵行那年,我们寝室走了一个人:因为感情,他在复旦的教工宿舍坠楼——他并不是自杀,但他的坠楼确是因为被遗弃。于是我们寝室只有三个人:我,屁精,老胖。屁精就是李岷。老胖是傅文垠,后来去了美国,我很想念他。冬天的时候,老胖喜欢去教室看书,于是寝室里总是只剩下我和李岷两个人。

我们一天会洗很多次脚,用热水泡着,好舒服。然后屁精用它的walkman放hotel california,还有we are the champion。我们有很多共同的爱好,都很喜欢从包图借很多乱七八糟的书看,常常一天一本,但没有一本是参考书。屁精影响了我很多。他从来不关心我的私人事情。我在灯下给写一封封少则三四张、多则十几张信纸的信的时候,他从来不来问我写给谁。他也写信,也不避着我,我也不会去窥探。我很喜欢这样,似乎男人之间就应该是这样的:非常亲密的朋友,但每个人的私事的界限还是很清楚,人和人之间的距离保持得正好——太远了就生疏,太近了就会侵犯。

那时候李岷的女友就在我们楼上,是我们的楼长。我是我们套间的“套长”,傅文垠是我们寝室的室长。我们常常开玩笑,说楼长管着我这个套长,我管着傅文垠这个室长,傅文垠管着李岷,李岷又管着楼长,都赶上斗兽棋里面的“大象-狮子-猫-老鼠”了。那次他女友不知道为什么,情绪很激动,在寝室门外搂着李岷不住的哭泣。我还是很照常的洗脚、看书、听walkman。

后来回了法华、徐汇,我们仍然都住在一起,一直是上下铺。到研究生的时候,我们分在了两幢宿舍楼里。前两天他说他要结婚了。他现在的女友我也认识,复旦的,很漂亮。自从那次寝室门外的事情以后,李岷好像就和现在的女友在一起了。

今天冷空气来了,起风了,我又想起了李岷,想起了他的“快乐大降温”

飘扬在Rendez-Vous里的Bee Gees

我坐在Rendez-Vous里——美罗大厦对门新开的一家咖啡馆——正在放Bee Gees的碟。Bee Gees是我最喜欢的音乐人。非华语的,就是Bee Gees了;华语的一定是陈升。

我不能像乐评家那样用复杂的句子来表达对Bee Gees的喜爱,但当Maurice Gibb的死讯传来的时候,我真得很伤心。这是今生永远的遗憾:再也听不到Bee Gees的现场了。那次听说陈升被砍伤以后不能再弹吉他,我也有同样的遗憾。如果陈升不能再写、不能再唱,那么算上Maurice Gibb,音乐上就是百分之一百的遗憾了,除非能听一次小Kleiber的现场。Bee Gees的声望、获得过的荣誉、被翻唱过的歌、凡此种种,早已是活着的传奇。Mariah Carey就算有多少多少白金,也还差很远。

刘润给它的网站起名www.run2me.com,好名字。只可惜,刘润自己并不知道"Run To Me"也是Bee Gees的名曲。我发了mp3给它,不知道它会否像我这样喜欢上。那天晚上,我看到刘志建的msn改名成了"Eddie Liu – We don”t say goodbye"。只有Bee Gees的饭——比如我——才明白。我问他,你在听Immortality?他会心一笑。不过我猜他只是喜欢Celine Dion,而不是Bee Gees。

上面这些是我昨天在Rendez-Vous写的,写在菜单的背面的。舒伯特在菜单背面写鳟鱼,我在菜单背面写日记。

我的第一篇法语作文

Centre culturel de Moulon,

A quel date est-ce que les cours de cuisine? Quand est-t-ils? Ca coute combien?

Avec mes salutations distinguees.

Zi-Ying Zheng

这是我第一篇法语作文。我知道肯定错误百出(汗)。不过凡事也算是有个开始。大作家也都是从报纸上的豆腐干开始写的,英语也是从“This is a pen”开始的。

以此留作纪念。

书上有的我不讲,别人讲过的我不讲

拿起麦克风,你就是讲师了。

讲师有很多种。TechEd上面对几百个人讲一个纯技术的话题,可以算一种;项目管理培训、软件开发管理培训,两天时间和十几个学员面对面,这也算一种。无论是前一种,还是有一种,讲师都要有货。几百人的大会,什么培训技巧都用不上了,唯有抖出一点真才实料来,下面人才能镇的住。十几个人两天的培训,讲师要是肚子里面没货,抵挡一个钟头还行,两天之内肯定是会露馅的——然后就是失败的结局了。

我妈妈说过,做老师,给学生讲一分,肚子里就要有十分。我百分之一百同意这个道理,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同意。没有做过测试的人,没有亲手在项目里面写过test case的人,能讲好“如何写test case”么?一个没有亲手在项目里写过、改过每日编译脚本的人,能讲好每日编译么?一个从来没有做过项目经理的人,即使看了再多的资料,即使考出了pmp,也不可能讲得好项目管理的——别不信,拉出来遛遛就见颜色。

讲师肚子里面如果没有货,讲slides的时候可能还好糊弄,但一到Q/A,肯定露馅,因为他肚子里只有两三分,只够讲讲slides,不够q/a。培训业务的core competence肯定是讲师,而不是教材,也不是内容。

有一篇专题,讲的是中国十大培训师。其中有引用到这么一句话:“书上有的我不讲,别人讲过的我不讲”。这是我努力的目标,虽然或许一两年内还不能做到完美。

决定战争的不是武器,是掌握武器的人

毛主席说过一句话:决定战争的不是武器,而是掌握武器的人。窃甚以为然。

软件蓝领是一个馊主意,虽然我们不能排除将来可能有些软件系统能够自动/半自动生成,能够把对人的要求降得很低。比如说,以前建一个个人主页是一个技术活,但现在有了blog系统,谁都可以给自己建一个个人主页,而且速度很快。将来这种情况一定越来越多。

不过这并不是绝对的。时至今日,手工西装仍然销量不错,机器造出来的龙须面总是没有手工拉出来的拉面有筋道。开发软件,总是需要一些精英、一些聪明人的。有些人梦想只要流程很formal,就能够不再依赖具体编程的人,能够做到换谁都一样。这一定是做梦。这就像战争,战场上最好的将军永远不是从教科书里学出来的——教科书里学出来的,只能做做参谋长。决定软件生产的,不是工具、不是流程、不是文档,仍然是人。毛主席的教导要牢记。

人是最重要的资源。培训业务亦然,核心竞争力是人,而不是教材。

当Live Demo出错的时候

有一句话:Any demo will not fail before and after presentation。(可能有个别但此不一样,记不清了)。这是很有道理的一句话。

Live demo总是会错,不管你先前花了多少时间来调试,不管你rehearsal了多少遍。就算你把demo装在vmware里面,都走过一遍了,到时候还是会错——我就遇到过。在公开presentation的时候demo出错是很要命的。美国人比较乐观,不能demo就不看,无所谓,我是来听你讲的,demo次要。中国人就不一样,demo一错,survey结果马上见颜色。

今天就出这个事情了,虽然不是demo。一会儿,有人进来说发给学员的CD读不出;一会儿有人进来说,有个教室的投影机灯灭了;…都是这样的事情。不管事前准备得多好,临场也总是会出问题。还是那句话,demo总是在演示的时候出错。

我第一次demo出大错的经历是在1999年,给周慕尧演示我们的一个项目,那时候他是副市长。我负责在后面操作,一个师兄负责讲。当场就出错了,一个按钮按下去,出来的是HTTP 500 Error。当时我脑袋就懵了。我的师兄还算有经验,转过来让我停止操作,退回到前一个正常的页面,他对着静止的页面把产品介绍完。我学到的一点经验就是:如果live demo出错,千万不要做trouble shooting,正确的做法是继续讲完。

但愿明天我的demo不会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