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复杂,所以才丰满

《孔雀》是顾长卫导演的,拿了今年柏林的银熊奖,顾长卫是蒋雯丽的结发老公,蒋雯丽是顾长卫的发妻,张仪谋是顾长卫的大学同班同学和同寝室同学。这些,就是今天我在买电影票前对《孔雀》的所有了解——没有看过网上的评论,不知道演员是什么来头,不知道讲的是什么故事,不知道为什么名字叫“孔雀”(现在也还是没完全理解)。 看了觉得很不错,从头到底忘了喝水。

这不是一部可以用一句话说清楚的电影(所以我会喜欢它)。 简单而直接,虽然便于煽情,但不反映生活,不能产生更耐人回味的感动——杨振宁说,触动心灵深处的感动都是由复杂的原因构成的。复杂才能产生更好的效果:好看耐看的颜色是多种元色调出来的;好听耐听的音乐是多个音和弦出来的;高级的香味是几十种香料混合出来的。复杂,所以才丰满、才真实。比如《孔雀》里面讲述兄弟之间,弟弟和妹妹对大哥有嫉妒,因为父母对大哥极度宠爱,但关键时候弟弟妹妹还是护着大哥,大哥小时候得过病,脑子有点傻,被人欺负了,妹妹用自己的身体来交换,请别人帮大哥报仇;大哥被人欺负发羊癜疯倒在浴室,弟弟寒冬腊月只穿一条短裤一路狂奔回去找爸爸;弟弟妹妹剩下大白兔奶糖给哥哥吃,可哥哥却拿去喂鹅;天下大雨,傻哥哥顶风冒雨到学校为弟弟送伞,弟弟却怕在同学面前丢脸不认这个傻哥哥;弟弟终于无法忍受有这么一个傻子做哥哥,买了鼠药倒在哥哥的水杯里,被妹妹发现了,妹妹什么都没说,只是把投了毒的水都泼了…

电影里有很多很棒很棒很棒的长镜头。令人印象最深的是在弟弟下毒那晚的第二天,一家五口又一起吃晚饭的时候,妈妈拿出那只曾经被投过毒的水杯,倒进一样的鼠药,喂给哥哥最喜爱的那只大白鹅喝,然后看着鹅在地上慢慢痛苦的挣扎着,直到浑身颤抖,脖子越来越扭曲,…一气呵成。Btw,就拍摄来说,顾长卫在《孔雀》里面特别偏爱从镜子里面拍人、拍场景,让人联想起王家卫在《2046》里面特别喜欢在拍人的时候让一个近物遮住大半块画面。

《孔雀》如果没有看过,绝对值得去电影院看一下,无论是平时喜欢看好莱坞大片的,还是喜欢看非主流、艺术片、地下电影的。这么好的国产非商业片,就支持一下票房吧,别买碟片了。

并非Chinglish

Sex and The City的一个好处是能让我总有写篇Blog讲点什么的冲动,另一个好处,Sex and The City是比Tom Hanks的电影更好的英语教材。

我听到Carrie说出下面这两句话:
Two birds one stone. 一石二鸟。
Are you sure I am godmother material? 你确定我是当教母的料么。

很难想像。如果这两句英语我是从某个中国人嘴里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我一定认为这是蹩脚的Chinglish(“Chinese English”),因为基本上就是逐字直译,类似于我们大学里面经常戏谑着说give you some colors to see see,给你点颜色瞧瞧,知道是Chinglish,只不过这样说来有更强的表达效果。

我还没有去考证过。

有可能Carrie的这两句英语也和long time no see一样,本来就是从中文发源,从早年华人的Chinglish演变成英语里面的外来语,进而变成英语的一部分的;另一种可能,中文里面“ 当什么什么的料”的说法就是从英语的“material”直译来的——如果是,那么很有可能是民国年间谁干的。他们经常干这种事情。

第三种可能,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从各自的语言中成长起来的,巧合而已。类似于牛顿和莱布尼兹各自独立发明了微积分。

Corporate citizen or consumer?

我们公司内部的邮件列表上,有人讨论怎么在Pocket PC/Smartphone上收Gmail的邮件。然后有人跳出来说: "Is everyone providing helpful feedback to the Googol folks? With all this help beta testing, we can make gmail the best online email service ever!"

言下之意,你们这是在帮助公司的竞争对手。

当然,有人反对这种批评。"It’s silly to say we can’t do something because we work for Microsoft. Being a good corporate citizen, I have given feedback when appropriate. I am also a consumer so I took my business elsewhere. If gmail provides a better experience, I will use it."

我同意后者。

1. Corporate citizenship当然是最重要的,不能拿了公司的工资却挖公司的墙脚。这叫做屁股决定脑袋。百事可乐公司的Annual Party上出现可口可乐当然是不能被允许的。另一方面,要在各种时刻和场合表现出对微软产品的热爱——即便其中某些存在一些或大或小的问题。如果一个公司自己的员工都不喜欢自己的产品,怎么能说服用户选择这些产品?所以我现在不再换我的手机了。我固定在了Dopod 535上,经常跟我的朋友宣传Smartphone怎么怎么好。番茄在我的鼓动下买了一个565,结果他的老公看了觉得好,抢去用,番茄就又想买一个。

2. 我们不能把头埋在沙子里面。热爱自己的公司和做井底之蛙是两回事。搞Windows Mobile的,就应该去把Palm和Symbian都用一遍;做Exchange的应该知道一下Domino;做SQL Server也应该对Oracle有所了解。海俊是我仰慕的人,他SQL和Oracle都很精通,所以总是能赢bidding。这叫做知己知彼。Jobs在2004年苹果的WWDC上的Keynote录像就让我学到了很多新东西。固步自封,不去用、不去看、不去了解竞争对手的最新产品、不去了解竞争对手到底何所长何所短,长此以往,自己也会没有竞争力的。It’s silly to think we are the only game in town.

3. 我也是一个消费者。我用iBook,我用iPod,我用Yahoo Messenger,我也用Real Player——有些时候网络有些rm资源仍然要用Real Player放,尽管大部分时间我只用Windows Media Player就够了。我当然有权利选择better experience,况且我和公司的合同、守密协议以及竞争性条款上面也并没有规定我不能在私人生活中使用任何竞争对手的产品——况且,所谓“竞争对手”的说法也不是绝对的,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对手。苹果是微软的竞争对手,但微软也为苹果开发Microsoft Office for Mac 2004。

况且,总有一天我要离开微软公司的。

我一个人在家,乖乖的学插花

Ooh,我并不是真的在家里学插花——我顶多是买来鲜花剪剪短往瓶子里一插,就不管它了。这只是《忍者》的歌词,“伊贺流忍者的想法/只会用武士刀比划/我一个人在家乖乖的学插花/はぃはぃはぃゎかいました”,超级好玩的一首歌。

不过我在北京,的确也经常是我一个人在家,乖乖的。

1. 家乐福买的菠萝,自己削,一次吃一整个。

2. 北京的“元宵”。制作方法和南方的汤团很有明显的区别:“南方做汤圆,是先将糯米粉用水调和成皮,然后将馅包好;北方做元宵,是先把馅捏成均匀的小球状,放在铺有干糯米粉的萝筐里不断摇晃,不时加入清水使馅粘上越来越多的糯米粉,直至大小适中”。所以样子也不一样:

3. 我奶奶包的汤团,老宁波的手势,皮薄,煮熟后汤团是半透明,隐约能映出里面的馅来。元宵太大,不容易煮熟,我决定以后不吃了,还是喜欢宁波汤团的套路。

煮熟后的元宵:

//the end

用英语叫床

Claire的blog勾起这桩不爽来了。

自从半年前开始做现在这个项目以来,我前所未有的感觉到英语成个问题。我那个peer在Redmond,是一个从德克萨斯来的cowboy风格的小伙子,他怎么给美国人写Email,就怎么给我写;平时在hallway里怎么和美国人说话,在电话里就怎么跟我说。把我苦的。我也自视是英语不错的了,但还是不得不感叹,谁让俺的母语不是英语呢。

下面摘录他的Email里面几则很native很native的用法:

  1. heard this through a grapevine。就是“有人跟我说…”的意思,但他并不用"Someone told me …";
  2. nail down。意思是“把某某事情搞清楚”,有点类似figure out,但nail down带有点钻研的味道;
  3. As long as it doesn’t blow up, it’s not a high concern。这里的blow up,大致是be destroyed的意思。这句话相当于“既然还能用,那就没关系”;
  4. confidence intervals。意思是对某样东西的信心,what your confidence intervals for your product,你对你的产品质量有多少信心。回答可以是一个percentage,比如70%,我有70%的信心。但很怪,他们用interval这个词,而不是用level。
  5. you could assign all new bugs to her going forward。这里的"going forward",就是in the future的意思——我发现正宗美国人很少用in future,他们总有其他各种各样的很到位的表达方式。而我们中学里面还推敲in future和in the future的区别。
  6. you are chasing a red herring。这基本上就是一句成语了,“你在做无用功”。Merriam-Webster给出的解释是“something that distracts attention from the real issue”。

他们还很喜欢用elaborate这个词——表示把什么东西说说清楚、说详细点。他们很少选择用clarify或者give me detailed information之类的用法,大部分的时候都用elaborate。这个是一个GRE单词——谁说GRE单词没有用?

真的,没办法,谁让俺的母语不是英语呢。只要不是母语,就多多少少会遇到沟通有障碍的感觉。一个朋友,刚到NY工作。女生嘛,本来就是文科好,从中学开始英语就是很好很好的,后来又考G和T,后来又在MNC工作,平时也都用英语——虽然说“即便在国内是英语email,可能是因为彼此都是中国人的缘故,大家也都是明白的”。可到了美国一工作,照样frustrated,电话里死活说不清,最后还是用传真解决问题。

Claire的沟通障碍是觉得如果不用母语,就无法讨论哲学问题,无法探讨昆德拉作品。她说她写了一片法语的文章,被一个正宗法国人修改后,“同样的一句话,我的句子好像卸了装的女人的脸,丑陋地蜷伏在镜子前,无精打采。而他为这张没有生气的脸扑了粉,画了眉,这个女人顿时眼角闪烁开了光彩,娇唇欲滴,似乎马上就可以吸引来全世界男人赞许的目光。我的句子在语法上无可挑剔,也经过了苦苦的思索,也反复地修改了句子的结构,而在他行如流水的优美句法前,马上变身成了恶心的毛毛虫”。她说她感到一种扑面而来的"不可遏制的挫败感"。我同意。

Btw,从这段描述可以看出Claire的中文很好,和那个法国人的法文一样好。

Claire同志孜孜不倦的以法国人为男朋友,然后又持续的觉得忧愁:已经可以用法语来思考、来生活、来买菜,但仍然无法用法语和她的男朋友展开思想深处的交流——谁让法语不是她母语呢。这也是我为什么坚信,中国人不应该和外国人结婚。It’s unfair,为什么我要用你的母语和你交谈。Jessica的一个朋友,女的,中国人,嫁给了西班牙人,两个人平时家里都用英语。这下到好,大家公平了,索性都不是母语了——不过好像还是西班牙人占便宜一点点。我倒是还知道有个中国女人,国外呆了几年,于是乎后来回了国内跟中国男朋友做爱的时候居然喊的也是"Fuck Me!"。

不知道她是不是已经长进到了可以用英语思考哲学问题的地步了——既然已经可以用英语叫床了。记得以前有个故事。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有个德国女间谍打入英国,冒充一个英国女人,从事间谍活动。她的英语是如此之好,以至于很长时间都没有被发现。后来有一次,她对一个英国男间谍施展美人计。两个人在床上,德国女人用德语叫床,大概意思是“啊,太爽了”,只叫了一句,就被英国男间谍察觉了,就这么暴露了。

我可以用英语来工作,但是我不想用英语来生活,即便如果勉强一下或许可以。

我觉得这样的场面是滑稽的:面对一桌子可口的美食,我却只能用寥寥几种说法来称赞这些菜。"It’s nice","Delicious","Great",还有么?要是用上海话,我会用很多种方式来说一个菜好吃的:仔的,灵的,哈灵,好吃,味道嗲,鲜格,鲜毛毛,没闲话了,糯的,滴滑,交怪嫩,打耳光都不肯放的。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那段著名的上海话新闻:“伊拉赤滋俄膊,赤滋俄脚,直起喉咙拼命喊…”

好在国语和上海话差不多。

Lost Ring

Aidan offered Carrie an engagement ring. Carrie nodded "Yes". But they broke up soon. Carrie said "I love you, I like to live with you, but I am not ready for marriage".

I was ever told the same too.

Once upon the time, I offered a girl an engagement ring. She accepted the ring, lost it in a few days and I lost her finally, though she promised that she will keep the ring in her mind. She said "I would like to be with you, …I care about you, I miss you…but I do think it is too early to talk about marriage right now".

What a heart breaker.

Zhuyi lost her ring (Read more), the wedding ring. I see her deep deep sadness.

增强型番茄蛋汤

步骤:
1. 放一汤锅水,煮沸
2. 切一根广式香肠,切成斜片,稍煸一下,下汤
3. 土豆一个,削皮切片,煸,下汤
4. 卷心菜半棵,横切,煸炒,下汤
5. 番茄一个,切块,不要煸炒,直接下汤
6. 鸡蛋一个,打匀,淋下汤
7. 放盐、味精,煮片刻,就好了

这就是我的晚餐:增强型番茄蛋汤

我现在深刻理解为什么在美国的那些中国人,或很会做饭,或会点乐器,或擅长某项体育运动了。

史为夷说,简约主义是中产阶级用来掩饰自己贫穷的幌子

和AC的小K和小丁喝茶。

我给小K看我的手机,Windows Mobile操作系统的。小K说她不需要,她只想把她的Motorola彩屏手机换回早先的Nokia 5110。她说,她只要打打电话发发短消息就够了。她说她不需要拍照,不需要游戏,不需要在手机上看Email,不需要可以存几百个联系人。她说她只存几十个电话在手机里。“那岂不是很多朋友电话进来都不知道是谁?”“没关系,我直接问‘请问你是谁’”,她说。

小K说,很多人手机不离身,整天摆弄,只是想让别人觉得自己很忙。她说她如果有五分钟空闲,她宁可发呆,而不会去摆弄手机。不止是小K,Jessica的老板Runner也是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人。他们还在用非常古老的手机:Gray scale,no camera,no midi ringtone。他们觉得电话就是电话。

小K在跟我描述她的电话理念的时候神情非常淡然,那种感觉,和我在对别人说“我听了十几年古典音乐了,我有两百张CD,我用Discman接有源音箱听他们”的时候是类似的。

曾经有本书叫做《格调》。早年——我的世界观尚未成形的时候——这本书的很多观点决定了我对品位和生活态度的看法。例如,《格调》认为穿着带有巨大的“Harvard”字样的T-Shirt招摇过市唯恐别人不知道自己是Harvard毕业的做法是品位很低的,我很同意。我就是一个无商标主义者,我不喜欢那些Logo很显眼的服装和配饰。Nike,为什么你的衣服和鞋子上的那个钩子都那么大、那么显眼呢?

《格调》认为,比较旧的东西比崭新的有品位。《格调》认为,那些有一点经济能力但是又不算很富有的人,他们处在中间阶层,一方面看不起低收入阶层,另一方面羡慕那种更富有的生活方式,羡慕之余带有很强烈的自卑感,害怕自己如果还在用一支用了10年的旧手表,会被别人认为自己没钱买新手表,害怕别人把自己看成低收入阶层的,因此,出于强烈希望与低收入阶层划清界线,往往喜欢用看上去光亮、崭新的东西。而收入更高的阶层的人,就没有这种自卑感和忧虑,无须用一个印着大大“双C”的包包来证明自己买得起CHANEL。他们只用自己喜欢的东西,哪怕有些破旧了,也无所谓。

我想小K对手机的无所谓是发自内心的,我从她眼睛能看得出来。但其他时候,例如,我在强调自己对音箱器材的无所谓的时候,我是不是在潜意识里面试图要把自己和那些强烈希望把自己和低收入阶层划清界线的人划清界线呢?

简约主义只是中产阶级用来掩饰自己贫穷的幌子,史为夷在我家说的。

地理环境决定论

孟德斯鸠(Montesquieu)认为,地理环境对于一个民族的性格、风俗、道德、精神面貌、法律及其政治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例如,他指出,“土地贫瘠,使人勤奋、俭朴、耐劳、勇敢和适宜于战争;……土地膏腴使人因生活宽裕而柔弱、怠惰、贪生怕死”(《论法的精神》)。虽然斯大林和我们国家五十年代都批判过他的“地理环境决定论”,但我还是很buy in孟德斯鸠的idea的。

例子1,北京不用硬币

上海人刚到北京都会很奇怪,为什么整个北京一枚硬币也没有。出租车、便利店、家乐福、报摊,所有的地方都是纸币:一角,五角,一元。我曾经以为是北京人嫌硬币太沉,或是不想单独用一个零钱包。后来我才突然明白,北京人不用硬币,是因为北京在北方,天气冷,大冬天的,硬币冰凉的,拿在手里太冷。而上海地处南方,就没有这个问题,大家都不介意用硬币。

例子2,建筑物间距

北京、上海、香港,从北到南,城市建筑物之间的间距越来越小。在香港,街道狭窄,打开沿街的窗,你会觉得马路对过那户人家伸手可得。而北京是另一个极端,楼与楼之间站的开开的,稀稀的,楼房之间大片的空地,马路都是宽宽的,东直门街比上海的淮海路要宽。

这种城市布局特征的原因当然是地理性的:香港建在岛上(而且这个岛中间还都是山,于是楼都挤在岛的边缘,就像在女士的帽沿上种了一圈草),当然最拥挤;上海在河网地带,只比岛屿开阔一些;北京在平原,可以策马飞奔的,最开阔。

除此之外,北京的楼间距最大,还因为北京的地理位置最北。北京的纬度大约是北纬40度,上海大约是30度,香港大约是20度。到了冬天,即便是正午,北京的太阳高度也差不多只有三四十度的样子,正午的影子都拖得老长老长的。如果楼间距像香港这么小,那么后一幢楼除了最顶的几层,其余的就整天都晒不到太阳了。所以北京需要很大的楼间距。

例子3,蜜饯

北京的特产是蜜饯,广州的特产是腊肉。这也和地理因素有关。北京的蜜饯和广州的腊肉,其实都是出于更长久的保存食物的目的。

北京气温低、日照短,出产的水果远远比热带少,而且冬天很长,整个冬天都不产新鲜水果。人们想吃水果想补充维生素的,就只能把水果做成蜜饯,这样可以保存到冬天。

广州人就不同,他们常年有鲜果,多得吃不掉,所以就不需要用做蜜饯的方式来保存水果了。相反,热带地区河网、森林多,不适合放牧养殖,猪羊牛肉不如北方多。而且,南方炎热潮湿,蚊蝇极易孳生,牲畜宰杀以后,新鲜的肉如果不加处理,很快就回腐烂、变质、长蛆。所以,他们把肉做成腌腊的,就不易腐败,可以保存更长时间。

==

由这几个很普通的细节可以看到,地理因素对经济、建筑、民俗、食物都有决定性的影响。

毛主席说

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

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亲口吃一吃。

我们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的。

有的人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拣轻的挑,这不是好的态度。

人总是要死的。

共产党是不怕批评的。

在战争中学习战争。

在困难的时候,要看到成绩,要看到光明。

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决定战争的不是武器,而是掌握武器的人。

==

毛主席还说:“什么叫工作,工作就是斗争。那些地方有困难、有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我们是为着解决困难去工作、去斗争的。越是困难的地方越是要去,这才是好同志。”(《关于重庆谈判》,一九四五年十月十七日)

==

毛主席是伟人,毛主席的话生动无比。我要争取做到熟读毛主席语录,争取以后每篇文章都以“毛主席说…”开始。

像对待同事一样对待自己的爱人

今年情人节,我没有拿礼物,也没有送礼物。

醋醋没心没肺到把情人节的日子都搞错。她说她“眼里已经没有什么特殊的日子”。她家Old倒还记得,回来的时候手上拿着花:

“看到花我的第一反应是心疼,捧着花说的第一句话是,贵不贵?咱去把它退了吧,说完,连自己都有些失望我竟已俗气到如此地步。我说买花还不如出去吃饭,至少可以少做一顿,或者给我买个包包,话音刚落,就看到DD抱着一个手袋走了过来,是我半个多月前在网上相中没舍得买的那个,实物远不如网上看到的精美,最后打算去退了它,可是当时捧着手袋,还是有东西滚出了眼眶”。

醋醋是对的,“买花买礼物不是非要在V-day,情人节的花抵不上平日里的你的好,情人节的礼物抵不上平日里你的体贴温柔”。当然,如果像Old这样,情人节也有礼物,平时也对她好,那就perfect了——就像他们两个还在学校里面的那几年,我所见到过的那样。

像醋醋和Old,爱对了人,天天就像过情人节。天天过情人节的应该还有朱弋,我觉得她是生活在那罐叫chou的蜜糖里。

每天都过情人节的还有Wendy JJ。“梦里的天空很大,我躺在你睫毛下; 梦里的天空很美,我躺在你睫毛下。 爱对了人,每天都过情人节”。

也多亏是Old,听到第一句话是问"贵不贵"不会生气。那天和Jessica一起看电视,好像是《大话爱情》。一个女子在对主持人哭诉,她上门,未来的婆婆结果他们买的礼物第一句话是“下次别买了,节省点”。她说她听了这话很难过。

其实,虽然那个婆婆不该说这话,但这个女子也不该把这话放在心上。感情里,最不可以的就是放不下对方的一两句话,不可以总放在心上想,不可以在心里不断放大、重复,然后憋一肚子气。憋了气,开心的事也会变成不开心。

为什么我们总是会伤害最亲近的人?面对父母、恋人,过去我们以为既然是最亲的亲人,就可以放下伪装,做回自己,直言不讳,让怨气怒气一涌而出。于是就吵架了,于是就说了伤人的话了,于是就感情破裂了。

每次要不悦之前,每次要"说实话"之前,都把自己想成在会议室里,对面是自己的老板、客户、同事。极少有人会愿意对他们翻脸,和他们吵,对他们"说实话",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一旦和老板、客户、同事闹翻,是要丢饭碗的。

和心爱的人闹翻,是会丢掉一辈子的伴侣的。

每天都过情人节的人,会像对待同事一样对待自己的爱人。

怪事年年有,上海人排队买钻戒

朱弋说她看到有个叫dianazhu的blog上有篇文章和我的《Abso-fucking-lutely》几乎一样。我去看了,看了愕然。

我还发现,这位dianazhu“拷贝”的文章还不止这一篇。还有:

抄袭?疏漏?或另有蹊跷?但愿不是抄袭,如果仅仅为了让大家喜欢自己的blog就从别人的blog上搬点文章过来,那太无聊了;引用,也不是这么引用的,虽然说拷贝是一种尊重。抑或这个dianazhu仅仅是一个做blog文摘的机器人?我大概科幻小说看多了…

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又比如上海人居然排队买钻戒。

前天,情人节,下午五点钟,中信泰富B1的恒信(HIERSUN)专卖店——就是李湘她老公李厚霖的那家,买钻戒的人在门口排队长达十几米。虽然说999元一对钻戒听上去很划算,但也不至于要排队抢购吧?

我以为通常只有买糖炒栗子之类的东西是要排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