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那大闸蟹…

看到bryan留言提到了大闸蟹,也看到Wendy姐姐的Blog也提到了大闸蟹,就想起我自己在国庆和上周末回了两次上海,吃了N顿大闸蟹,加起来至少有二十个,大部分是雄的,少数雌的。今年的蟹便宜,一斤三个的雄蟹也只要十块钱一个,而且质量都不错,蟹眉毛白白净净的,壳硬,肉甜,膏满,吃的非常畅快,终于有一种满足的感觉。

早在今年上半年看《魔幻厨房》的时候,看到里面说Maggie Q吃大闸蟹如何优雅的一场,“一蟹在手之后,每个人都在分秒间急不可耐又丑态百出地与大闸蟹建立了不可入侵的二人世界。只有傅薇(Maggie Q饰)独树一帜,淡然处之,柔情万种。作为一只大闸蟹,先受她唇齿撕磨,然后义无返顾地深深葬身于她的腹中,真可谓做蟹鬼也风流了”。当时看得我口水直流,当时只能吃吃小毛蟹解馋,直盼着赶紧过了国庆可以有大闸蟹吃。

放两张图片上来,馋馋那些在美国、欧洲、大洋洲的朋友,尤其是吴玢、吕佳乐和季迪英。莫说是在那些外国,即便如我在北京,也是经常思念上海的种种好吃的,不单单是大闸蟹,还有腌笃鲜,还有酒香草头。哪一天要是我也留洋了,我一定每年年底回上海,只为那大闸蟹…

回到北京·三个母亲·出游计划

回到北京了,熟悉的火车车厢,熟悉的北京站,熟悉的地铁。树叶已经黄了,开始掉了,天气开始冷了。七点Z14次到北京,坐了二十分钟地铁从北京站站到积水潭站,回家了洗了个澡,换了一身干净衣服,精神焕发的打的去上班。觉得思路特别清晰,清清楚楚地能够知道自己要做的几件事情:努力工作、学打网球、学跳拉丁舞。感觉自己很有海子诗里的感觉:“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

陆蓉在Blog里面写了三位不同的母亲,非常好,堪为满分作文。

==

打算在这个周末出去玩。或许是去司马台,或许去承德,或许就去颐和园或者香山。香山应该是到了漫山红叶的时候了。承德是近水楼台,而且若等到明年开春,又未必有时间了。世事难料,谁又能预料到了明年四五月间我是不是还有空闲和money去承德呢。有句话最近很流行,____就像是环法自行车赛,你站着不动,它就从你面前过去了。空格里面填什么都行,缘分、爱情、机遇。或许也可以填大闸蟹。

男生的衣橱

前两天终于把上海带过来的箱子给整理完了,衣服都整出来进柜子了。居然发现自己有整整一柜子的衬衫,于是就拍了个照放在Hi-PDA上,大家评价还不错,心里美滋滋的。

这些衬衫基本上都是我工作以后买的,才一两年的事情。大学里面穿的那些衬衫都被我扔了,因为觉得已经不符合我现在的审美观了。这些衬衫有些是带Microsoft Logo的,质地都不错;大部分是复兴路、巨鹿路、长乐路的外贸店买的。我不去襄阳路,那里衬衫都是A货,而且因为是A货所以料不好。我特别偏爱色彩鲜艳的,各种深浅和调子的红色、蓝色、黄色,觉得穿着人特别亮堂。今天(10/14)我穿的就是both左起and右起第七件。一橱的衬衫,基本上一天一件也够穿两个礼拜,要当心的就是穿的时候相似颜色的在时间上要靠近着穿,这样可以一起洗,不会串色。唯一不方便就是洗完了还要自己烫,其实说心里话,还是希望烫衬衫这种事情能够由老婆/女朋友来做的。

另外,有人说大学毕业以后就不应该叫“男生”。我无所谓,自己叫自己“男人”觉得怪怪的,或许是因为有一些年幼时候的心理阴影——根据Freud的童年阴影理论,童年经历会对人格造成任何持久的影响。

“某子某”

为什么现在的人都喜欢用“子”作为自己的孩子名字的中间那个字呢?例如:

  • 尹子睿尹靖的儿子,去年生的
  • 张子瑞,张甦的儿子,前个月生的
  • 王子轩,王翰波的儿子,刚生

归根结底,这股风潮是从一个叫做“伍子胥”的人身上开始的…

好了,我关心的是下一个“某子某”会是谁呢?大家有创意一点会死啊!

我就是那坐小汽车的命

好伤,早上出门发现已经8:20了,来不及9:00赶到单位了,只好打的。如果走路去积水潭地铁站坐地铁换城铁到知春路,铁打的45分钟。如果换了平时就坐城铁去了,顺便买张《新京报》路上看完。但今天九点钟有con-call,迟到很不好,所以只能打的了。坐地铁花费是铁打的五块钱,打的走六公里通常是十四块,今天三环上连续两处出了状况,结果小堵了一把,十五块…小堵怡情…咳咳。

好伤,一大早到单位就和一个红头阿三con-call了半个小时。和印度人一对一打con-call这还是头一回。我不得不比做托福听力时还要专注的去听。阿三的英语哦…先前还有香港的那个Anand,和他聊天好费力,三句话有两句需要重复一下。

好伤,要不是新买的自行车骑了刚第三天就被偷掉了,我才不用花钱打的呢。这已经是今年在我手上被偷掉的第*五*辆自行车了!妈妈的,而且一辆比一辆丢得快:

  • No.1和No.2已经不记得了,No.3是一辆银色的Giant变速山地车,五百多,骑了也就两个月的样子,七月头上的某一天上午我把它停在江苏路地铁口,前后轮都锁了,但没锁栏杆上,结果晚上十一点多去取,找不到了;
  • No.4,也就是倒数第二辆,我记得是Aug.1st买的,一辆深色的Giant内变速城市车,五百多,才过一个礼拜,那天上班骑去停在单位楼下天钥桥路边上的寄放点,前轮锁在栏杆上了,结果等到七点多下班去找,没有了,那些只知道收钱的保管员早就下班走人了;
  • No.5,就是在北京买的这辆,上星期六买的,三百块,跑车,但是很烂的牌子,我的算盘是骑车上下班骑一个月就能把车钱骑回来了,周末还可以骑着四处晃悠找找卖衣服和卖唱片的小店。结果头天晚上买的,第二天骑车上班,到北航那里后胎破了,还没法补,只能花30块钱换了一个新内胎。第三天骑到单位楼下,前轮锁在路边栏杆上,结果晚上十一点下班去找,没有了。

都邪了。

看来我命里不该骑自行车,该坐小汽车,最好是别人开车我坐着……(出租 or 专用司机 or 买了车让老婆开?//thinking)。

We Are Computer Professionals!

这两天MSN上出了病毒,Worm.Msn.Funny。如果有好友从MSN上发了一个叫做funny.exe的文件给你,顺便还说一句什么“鄙视尤文图斯”或者“bsVirus”或其他乱七八糟的话,那么说明他/她中这个病毒了,这个文件和这句话都是病毒发过来的,而不是你好友发的。如果你打开了这个funny.exe,那么你也就中毒了。

昨天有三四个人从MSN上给我发这个,其中有MVP,也有其他一些搞软件的。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中毒。反正我第一眼看到有人发funny.exe给我,第一反应就是病毒,然后马上Decline。为什么他们会accept,然后open呢?如果是我妈,那还情有可原,但作为搞软件搞技术的,不应该啊。

我现在的老板今天在给那些中毒的同事的email里面这么写道:

Why are you opening .exe? Isn’t it common sense not to open any executable attachments? We are computer professionals and it’s a shame to be infected by these *low tech* virus.

说的好,正是我想说的话。直率。振聋发聩。


ps. 本来这个话题应该在博课堂讨论的,但有些敏感,所以就放在这自家后院里了。

换个发型

看到Zhuyi说她把头发剪短了

这年头,换女朋友太痛心,换房子要搬家,换工作前前后后要拖上半年。而且,搞不好越换越差,等到后悔了才发现“我已不能回头”。看来,能任由自己换的也真只有头发了,只有换发型既能带来新鲜感,代价又小,而且就算不喜欢,大不了等上三五个月就能roll-back回来了。

关于要数量还是要质量·辩证法

今天在一个坛子上,有人谈到现在大学生好过分,宿舍里面别人在通宵打牌,边上两个人兀自就在床上嘿咻起来。有人说这叫做性解放。于是又有人评价说:“性解放和性泛滥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强调质量,后者是强调数量”。

我回了一贴:
酒量是喝出来的
胆量是吓出来的
气量是气出来的
肚量是吃出来的
肺活量是练出来的
没有数量,便没有质量

回头想想,不单此例,但凡世事,凡涉及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的,都是这个道理。所谓广种薄收是也。往往著作等身者,精华也就只占一小半,李杜也有许多诗作并非脍炙人口,钱钟书先生为普通世人记住的也就《围城》一部而已。

我觉得我这样去看到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大概是受到了小时候所学的辩证法的潜移默化。还有个例子:那天和另外一个朋友在msn上聊天,谈到关于“人们往往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的问题。我朋友说,你要知道自己究竟需要什么,然后做事情就有优先级了,但我们往往不知道自己究竟需要什么。我说,一个人要知道自己究竟要什么是很困难的。难并不难在人无法认识自己,而难在问题的答案是会变的,而且一定会变的。例如,我们知道自己需要赚钱,做好工作,住大房子,有自由,可以四处旅游,等等,whatever。但是如果当下肚子很饿,那么就先要解决肚子的问题,那些人生目标可以暂且搁置一两个小时。这就是毛主席说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会转化的。在一定的条件下,次要矛盾会变成主要矛盾,主要矛盾会变成次要矛盾,这就是毛主席的矛盾论和唯物主义辩证法。

所以,人到底要什么,也一定是会变来变去的。人也不必为自己心中目标的不确定而烦恼。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了又相互辜负,就是因为避免孤独和追求自由轮流的成为主要矛盾。可以理解。

王家卫和皇帝的新装

这两天看见各种网站和报章上的言论,似乎觉得王家卫和《2046》有了点皇帝的新装的味道。有些人争着说自己看懂了,然后诠释一番,以示自己对艺术的领悟力;有些人说那是扯淡,说《2046》本来就是拿来唬唬人的,你们还真的当真了想去理解它,其实它就是一部普通片子而已。两边的争论听上去好象以前也发生在对于鲁迅、对于现代派艺术、对无标题的古典音乐等身上。总有人会以看破皇帝的新装的小孩的姿态站出来说话:你们别傻了,人家随便堆一堆废铁,你还真以为是现代派了,被人耍了还觉得是艺术,自欺欺人。

到底是说自己看懂的人在自欺欺人,还是说别人自欺欺人的人在自我安慰,就不可知了。但至少对于无标题的古典音乐来说(例如第几第几交响乐,或者第几第几某某协奏曲,或者斯拉夫舞曲第几号),我是反对用“理解”作为谓语动词的。那种音乐,听的就是一种内心感觉。如果有人一定要说听到《田园》就会在脑海里面浮现出田园风光,听到《1812》就在脑海里面看到了战争场面,那还勉强靠谱。但如果有乐评人一定要说听到《英雄》就会在脑海里浮现出拿破仑,听到勃拉姆斯的第四交响曲就想到什么什么,那肯定是自欺欺人,还是别说出来好,更别把这种“理解”作为标准答案来*教*初学者怎么听古典音乐。

高帮的套鞋

我妈妈有一次跟我说我小时候有三大愿望,但我好像只记得一件了。小时候我一直想有一双高帮的套鞋(上海的叫法,就是下雨天穿的胶鞋)。一到下雨天看到其他小朋友穿我就很羡慕,羡慕他们可以穿着高帮的套鞋在积水里面很happy的淌来淌去,而且还觉得穿着高帮的套鞋很帅气,有一种穿着皮靴子的感觉。但我妈妈一直没有给我买,不知道是因为家境尚不富裕,还是因为考虑到我小时候还在长身体,脚一年一个码,今年买的明年就不能穿了。所以,到了下雨天我一直还是穿低帮的胶鞋。后来长大了,大概到高中或是大学的时候,我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双黑色的高帮套鞋,那天我妈妈还提起我小时候是多么渴望有这么一双鞋子。但我当时已经不怎么兴奋了,那双高帮套鞋也没穿几次,就扔家里了。以后遇到下雨,我也照样穿皮鞋、运动鞋、登山鞋或者凉鞋,一度我还喜欢不带伞,淋雨,以示潇洒。再以后,就有很多年没穿过胶鞋了,因为胶鞋太不透气,穿着非常闷。而且,经常是打的出入,脚不沾土,也就不需要胶鞋了。

11:30的飞机

离11:30的飞机还有两个小时。今天它会带我回到北京。简单、纯粹的新生活会在那里开始,不再为了一个人魂不守舍,不再一个人徘徊在什刹海边顾影自怜。虽然当聚会的喧闹过去时会觉得一丝失落、虽然当一个人到周末时里仍然会觉得一丝孤单,但当清晨的太阳升起,照在德胜门上的时候,我会微笑。

==

赤名莉香最终还是离开了完治。她告诉完治她会等他等到五点,但最后她并没有等到五点,而是坐早一班火车走了。莉香希望完治会来,但她又害怕面对另一种可能,所以她宁可主动的割舍掉这份刻骨铭心的感情,虽然她仍然爱他,虽然她在火车上哭得一塌糊涂。

她说,“让我考虑一下”。他说,“我走了”,他不敢面对她考虑的结果,他害怕再一次听到“我们还是做朋友吧”。于是他就走了,不再犹豫。在机场,他发了一条消息给她,他说他喜欢了她十年,好像做了一场梦,而今天梦醒了。他接到她的电话,她说“我想你”。但这太晚了。他泪流满面。“该来的来,该去的就让它过去,我不想,终日为爱憔悴”。

mvm的注册商标

好友刘晨波今天在他的Blog上记载了我的一件事情,谈到了他对我的印象:

MVM的注册商标

今天和MVM以及另外几个本科同学在避风塘打牌。有一个绰号叫“小二”的同学和MVM在说话,忘记说了什么,只是MVM不断的在说“好的”。然后小二问,那么我偷看你的牌好吗?

MVM说,从前有个人,在坐飞机去美国的途中,他的母国发生政变。结果,他的护照作废,到了美国之后不能入境,就呆在机场旁边的小房间里面。时间一长,机场管理员觉得很不舒服,就找了个机会和他说,入境的地方虽然是有人值守的,但是每天中午12点换班的时候有那么五分钟是没有人的,另外,你在这里也没有人监视你,那么接下来你怎么干自己应该清楚了吧。

我们听完这个故事,继续用期待的眼光看着MVM。他说,小二,你要看我的牌,直接看就行了,不用说出来,自己怎么干自己心里清楚。

此例是典型的MVM风格,为其注册商标。

啰里啰唆,喜欢用例子,而且不直接表达自己的意思,这的确是我的一个特点(先姑且不论好坏)。我喜欢用类比来表达自己的意思,虽然有时候用的类比可能不是最贴切的。我另外一个说话习惯是喜欢用多个句子来表明一个意思,例如我不会简单的说“我喜欢王小波”,而是会说“…而且王小波本人,他是一个很伟大的作家, 我认为王小波的造诣,在杂文方面,仅仅次于鲁迅…(我)被他的文风所吸引:毫无华丽的词藻,非常平实的口气,就好像是在和你谈话,但话语中带着浓郁的诙谐和黑色幽默…(《一头特立独行的猪》)是王小波黑色幽默风格的典型体现:他在板着脸给你讲一些以前发生过的事情,他好像并不觉得这些事情有什么有趣,但你听了就是会忍不住一边拍大腿一边狂笑不已…”。因为我觉的单一的一句话往往不能准确的表达意思,而用多句话,从不同的角度去说,就能基本上确保自己的意思能够大致准确的被传达到对方,且能被大致准确的被理解。这就好像做物理实验,如果只做一次,那么得到的结果往往是不准的。做多次,取平均,才能减少偶然误差。当然,这样做,也会带来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言多必失。

==

又及,今天在Claire的Blog上看到一句觉得很有道理的话:麦兜说,我还发现,火鸡的味道,在将要吃和吃第一口之间,已经是最高峰了。后来,只是开始吃了,也就吃下去了。觉得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包括谈恋爱,包括小时候春游,也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