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晚上有一个朋友又陷入对前男友的怀念而无法自拔,反反复复的在MSN上问我,“能不能告诉我怎么才能忘记一个人?”,反复跟我说,“四年了,就这一个人”——插一句,上个月她还是说“三年了,就这一个人”,自从进了2005年,就改“四年”了。
我听了头皮比较麻。我的理论是没有谁会离不开谁。伤心会有的,但是难过是会过的(上半句是“快乐是快的”)。三个月嘛,三个月足够了。我不知道我这个朋友为什么还是这么念念不忘。其实四年也不算长咯,真的不算长,人家五年、七年、十年的都有。
我有点不以为然。我这个朋友反问我:“你真正爱过一个人吗?你知道哪种感觉吗?”我没有回答,如果我回答,我的答案自然是“那当然”——Abso-f**king-lutely!
Sex and The City,第一季中有一集,Carrie问Mr.Big,"Have you ever fall in love with someone?" Mr.Big回答:Abso-f**king-lutely!
Mr.Big一直不愿意对Carrie说"I Love You"。并不是他不爱Carrie,而是,他怕说了以后,Carrie就会像以前那些他说过"I Love You"的女人那样,免不了离他而去。
Carrie觉得在她和Mr.Big的关系里面,她是masochism。其实,这种事情不新鲜。张爱玲就是,见到胡兰成,“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Carrie写她的专栏的感觉,有点像写Blog的味道:每天对着她那个老款苹果笔记本,就当天的事情有感而发一把。幸亏Sex and The City已经结束了,如果继续拍第八季,说不定Carrie会变成一个Blogger,然后别人看到Carrie会说"Hey, your blog is fabulo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