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的印象

我和jwa去老四川吃午饭。我点了一个酸溜鱼片盖浇饭。吃了一半的鱼片和一半的白饭。剩下一半的鱼片和一半的白饭打包带走了。我跟jwa说打包的晚上可以吃,jwa说小平头啊,你怎么现在这么屌丝,这么省钱。

我说不是滴,主要是想留着给儿子吃,小胖子喜欢吃这种鲜鲜的软软的鱼片,打包的这点相当于给小胖子晚上加一个菜呢。另外一方面,我也正好少吃一点,减减肥。虽然我每个礼拜游两次泳,周末还抱着几十斤重的小胖子在动物园和水族馆暴走,但少吃一点仍然是需要的。jwa说,这样解释就make sense了。

如果我不这么解释的话,的确会让jwa觉得我很屌丝,拼命省钱。接下去不知道的人搞不好还会猜测小平头是不是现在生活拮据了,投资失败了,怎么怎么了。这都是错误的印象。人经常只看到了表面或者局部的东西,因此而产生的印象往往就是错误的印象。人需要自己知道自己所看到的和听到的可能并不是完整,需要自己知道自己的印象可能是错误的印象。

比如我以前就有过这样错误的印象,后来自己反省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那次听说了关于以前一个小朋友的一些事情。以前我对他印象挺好的,觉得他人忠厚老实。但后来听说他当了主管以后给手下穿小鞋。那个手下快要去其他组了,就把他派的活顶回去了,他就把人家当年的考评降了一档。那时我就觉得这个小朋友怎么现在当了官了就变了,变得不厚道了。当时的印象一下就很不好了。

The Best of 2003-2013

总觉得写博客写了十年,应该是要小结一下什么的。但又不知道该从何写起。原本想是从这七百多篇里面挑个十来篇自己最中意的,列一下,搞个“十年精选”什么的。连引子都想好了,打算这么开头:

欧美的歌手出的个人精选专辑的名字都比较词汇贫乏,基本上就是“Greatest Hits”或者”The Best of 1980-1990”之类的,虽然也有稍微有些个性特色的,比如米高积逊的精选取名叫“HIStory: Past, Present, and Future”,但总体上不如香港和台湾的那么能翻花样:《静听精彩13首》(许美静)、《周而复始》(周华健)、《魔鬼的情诗》(陈升)等等。我没什么文化,起不来那种华丽丽的名字,所以也就老老实实的就The Best of 2003-2013吧。

 

但等到花了一个晚上把过去十年那七百多篇博客都看了一遍以后,发现写的好的实在不多。看下来自己觉得最喜欢的只有两篇:

  1. 《写在感情边上》 (2005)。内容的思想境界一般,不过行文很有节奏感,想必那段时间一定是处于一个比较好的状态上,现在读起来仍然能感受到当时的那种状态。
  2. 《Enjoy》 (2010)。那段时间处于生活轨迹发生巨大变化的当口,感触很多,又正好有大把的空闲时间总结那几年的体会并且写下来。当时写了好多篇,这篇是其中写的最好的。

其余的,现在回头看看,都一般般:头上几年写的东西都有些肤浅,还有几段时间太忙没有用心写,中间还贴了很多菜谱,还有一些游记,还有一些是文字不够图来凑的,另外还有一些是个人回忆录性质的,只有有关的当事人看了才有感触,外人未必能感同身受。所以,与其随便拉一些来凑数,不如还是不要搞什么精选算了。

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了今天正在看的桑德伯格大姐的那本书《向前一步》(“Lean In”),我突然觉得我怎么有点桑德伯格大姐说的那种总觉得自己还做的不够好的意思。

新鲜感

一转眼,来美国已经三年多了。还记得当时刚刚来的那阵子,那时候和国内的同学同事在网上聊天,或者是他们出差过来到家里做客,我基本上三句话不离劝人家也来美国,除了列举这边的常见优点之外,还经常结合当时的热点时政,比如动车翻车了,北京的PM2.5又高,哪里哪里又毒大米什么的了。

现在回头想想,当时我其实挺不讨好的。那些被我劝的,有很多人自己并不是不想来美国,只是有这样那样的客观原因和权衡利弊来不了。比如有人父母已经年纪大了,身体不好,自己出来而来父母身边就没人照应了;又比如有不少人,对他们所从事的职业来说,国内是一个好的多的环境。而我当时一个劲儿的劝他们的时候,并不了解他们的这些客观原因,就有了先入之见,觉得他们眼光狭隘,为什么不趁年轻出来多看看。

另一方面,我自己当时刚刚到美国,还有强烈的新鲜感,一时间满眼看到的都是比国内好的地方,有一种强烈的愿望要把这些好的地方都告诉还在国内的人。偶尔有人也会纠正我的一些说法,或者向我指出美国的一些不好的地方,那时我心里就会暗暗的觉得对方要么是酸葡萄心理,要么就是不可救药,就不再跟他们说下去了,心里说,你想一辈子窝在上海你就窝好了。

人其实变的很快的。那时候Denny’s在我心里地位还很高,尤其是他们家的T-Bone Steak。那时候我痴迷于Costco的匹萨,到了不买东西也要专门去一次就为了吃他们家的匹萨的地步。不过也就短短两三年功夫,现在我已经很久很久没吃过Denny’s的牛排和Costco的匹萨了,实在是不好吃。

早起

最近一段时间每天都很早起床,大部分时候是五六点,有时候是四五点。倒不是因为年纪大了睡不着,纯粹是因为睡得早了。基本上每天把小胖子摆平以后看会儿书什么的也就睡了,一般也就是九点多的样子。这样子一段时间以后,发现早起早睡有不少好处,不仅仅是俗话说的“早起早睡身体好”。古人云“一日之计在于晨”,那是相当的有道理的。

早起的第一个好处是干活可以专心,不受打扰。以前我都是晚上加班的,把小胖子放下以后再开始干活,一般都可以干到半夜前后。还有很多同事也有类似的习惯。经常就会晚上一边加班一边在Lync上就有人跑来问这问那的,而且一般晚上还来问的都是急事,你还不好意思不帮人一把。就算没有Lync,一边干活一边总有邮件冒出来。我这人心急,看到有邮件了就总是要去点开来看,这样每个晚上都被分无数次心。有时候还会跟人在邮件上一来一回的好几个来回。大家晚上又都累了,没力气把话说完整了,而且晚上累了脾气就不好,话就说的不那么圆转经常就会造成一些误解。

早上起来干活就没这些问题。早上四五点钟一般没人在Lync上,大家都在睡觉。也没有新邮件飞进来。头一天晚上的邮件已经都躺在inbox里面,一干人等该发表的意见也都发表好了,正好从头到底看一遍,总结一下,把事情就敲定了。另外,早起回邮件的一大好处是:等到别人早上起来看信的时候,前一晚别人的那些回复都沉到下面去了,而我的邮件总是在别人的inbox的最上面。

早起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帮家人烧早饭。以前我们都是一直睡睡到小胖子醒了哭了我们才起来。这时候再开始烧早饭,就有点晚,只能搞一点简单的,要蒸的就用微波炉凑合凑合。要是要正儿八经的烧点啥的,还得要搞好一会儿,就算只是煮个白煮蛋,煮好了还要凉一会儿,偏偏小胖子还是个急性子,等不得。现在我起的早,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煮粥、煎荷包蛋、蒸包子啥的,等小胖子起来了,马上就有早饭可以吃了。

没来的请举手

刘瑜写过一篇博客,叫《没来的请举手》,写的好,特别好在这个标题,“没来的请举手”,把一个逻辑谬误一下就讲清楚了,就算是脑袋再浆糊的人也都能得到这个点:人没来,怎么会举手呢?用这样的办法来统计没有来的人数,结果总是零咯。

可惜这个谬误在生活中经常有人犯,犯的形式各有不同,而且形式往往都比较深藏不露,很难一下子指出来。但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很多人都把没有看到的当成不存在的。刘瑜的博客里举了几个比较高大上的例子:萧伯纳,还有写作《红星闪耀中国》的斯诺。我来举两个我身边的例子。

前阵子和几个朋友聊天,聊怎么赚更多的钱。有个人说,待在微软这种地方是赚不到更多的钱的,要赚更多的钱就应该去startup公司。她还举了好几个例子:谁谁谁,三四年前离开微软去了Facebook,现在变成millionaire了;谁谁谁,去了某某某公司,现在变成millionaire了,finance freedom了;等等。我跟她说,那只是你知道的,还有很多你不知道的,只不过他们没发财,还是拿着份差不太多的工资,所以他们就不跟别人说了,as the result,你只记得那些发了财的,对没发财的没有印象了,结果你就以为离开微软去startup的都变成millionaire了。

不过我也没有否认有相当数量的人离开了微软,赚到了比他们留在微软能赚到的多得多的钱。不过我相信Abhishek那时候跟我说的,他说根据他的观察, 在能力相当的人里面,创业以及去startup公司和留在大公司(比如微软),从统计数据上来说,平均下来最终的财务收益其实是差不多的。我觉得Abhishek说的是有道理的。

另外一个例子是关于炒股票(尤其以2007年那阵子尤甚)。有很多人总是觉得炒股票能赚钱,能赚大钱。他们能举出一些他们身边的例子来证明他们的观点:谁谁谁,短短几个月,把二十万变成了四十万;谁谁谁,买了一个股,连着拉了六七个涨停板,发了。连着拉六七个涨停板的事情其实我自己也遇到过,那时候我买了只股叫做双汇股份(000895),后来停牌了,停了大半年,结果复牌了以后连着涨停,差不多有翻了一倍,两三万一下子变成了五六万。问题在于这种连着涨停的事情真是可遇不可求的,除非能搞到明年的报纸,我等普通人是没办法预测什么股会涨停的。我自己搞了几年国内股票,赚的和赔的加在一起,每年基本上都只赚了10%-20%的样子,也算是可以满意了的。

最近还经常能听到身边的人感叹:我要是今年年初把所有的积蓄都买了微软的股票,现在就能赚一大笔了喏;我要是当时把所有的钱都买了诺基亚的股票,现在就能赚一大笔了喏;等等。一开始我还试图跟他们讲道理,后来也就懒得说什么了,很多时候可能他们也只是就是发发牢骚罢了。

一步到位

买东西不能凑合。要么不买,要买就买好的。钱如果没花到位,等于没花。

很多女人喜欢包包,但是又买不起爱马仕香奈儿的,就买个Coach的先凑合,然后又买了个巴黎世家的,然后又买了个Kate Spade的,七七八八下来也花了几千块钱,每个包都不是那么的喜欢,心里还是想着要一个香奈儿的。早知就忍忍,钱存存,存够几千块一枪头买个香奈儿的。

一步到位是正确的策略。一次次升级反而贵。每次身边有人要买相机,我都劝他们直接上5D Mark II (后来是Mark III)加2.8光圈的头。要是省省钱先买个60D什么的,回头还是要心痒痒上全副的。镜头上面要是省省钱没买2.8的,买个4.0的,回头还是会后悔,还是会要升级到2.8的。我自己就是一个例子。车子也是一样,想买911的话就等到攒够钱了再买,千万不要先买个Boxster凑合,回头肯定还是会心痒痒911,而且钱花在Boxster上了,买911就只能进一步推迟了。

买房子也是一样。前阵子有个同事也是在看房子,小夫妻两个都有工作,预算75万。我就跟他们说,千万不要有顾虑,你们的天花板是你们手里的首付,有多少钱就放多少到首付里面,而贷款完全不要担心,不要怕到时候还不起贷款,你们以后几年每年都会涨工资,现在觉得很大一笔的贷款,要不了几年就会觉得这点贷款可以轻松搞定了。

这是我的肺腑之言。我自己买了三次房子,每次到后来都后悔当时没有买更大更贵的。就拿最近一次来说,买的时候觉得四个卧室已经很不错了,院子也够大了,当时觉得房子和院子再大的话打理起来就很辛苦了,也不想还款压力太大。可现在住着住着就觉得四个卧室好像也不太够。院子也不够大,要是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买至少1 acre的地的。

杀死微软

十几年前,大家都在说Linux要杀死微软,说Linux是免费的,说Linux安全漏洞少–因为它是开源的,所以全世界的人都可以来发现漏洞,所以漏洞无处遁形。十几年过去了,Linux并没有杀死Windows,也没有杀死微软。Linux在桌面上还是像十几年前那样。Linux倒是在手机上相当的成功,眼看着就要杀死苹果了:Q2卖掉的智能手机里,有七成是Android的,只有两成是iOS。

十几年前,大家都在说Java要统治世界了,说Java要杀死微软了。理由是Java语言“一次编译,到处运行”。噱头终归是噱头。十几年过去了,Java还没有杀死微软,Sun倒消失不见了。微软还在,.NET也还在,也听不到什么热捧Java的声音了。大家都明白了,语言只不过是语言,除了语言之外,同样关键的还有编译器、虚拟机、类库、应用服务器、开发者社区,等等。

这十几年,隔三差五的就会冒出一个Office杀手来。最早的时候是OpenOffice,后来是Google Docs。尤其是Google Docs,那时候大家纷纷预测微软Office的好日子要到头了,因为以后大家都不需要买Office了,直接用Google Docs就可以了,免费,还不需要安装,那些Word和Excel可以做的事情Google Docs基本上也都能做。眼看着Google Docs出来也有七八年了,好像Office还没看出要被杀死的迹象来。

这十几年我学会一件事情:不去理睬那些大众媒体。大众媒体都是马后炮。Google搜索是1999年对外开放的,我写本科论文的时候就用Google搜索搜了好多东西。但大众媒体热捧Google,那已经是两千年以后的事情了。大众媒体开始炒作愤怒的小鸟的故事的时候,我已经把愤怒的小鸟从我的iPad里面删掉了。

大众媒体总是喜欢历数微软哪里做的不好。大家总是喜欢说微软收入模式单一,只是靠着Windows和Office赚钱。可那又有什么错呢?Google不也就是靠着广告赚钱么?Facebook不也就是靠着广告赚钱么?除了广告,Google和Facebook又有多少值得一说的收入呢?Toyota不也就是靠着卖车赚钱么?星巴克卖来卖去,卖的不还就是咖啡么?一百多年了,Coca Cola卖的最多的也还是可乐。把可乐拿掉,Coca Cola还能省多少利润。

大众媒体就是不愿意看到微软做的成功的地方,或者看到了就是故意不说。Xbox的成功,难道还比不上一个愤怒的小鸟?Steve Ballmer没有带领微软统治互联网和移动设备,那不是Steve Ballmer不行,而是Google和另一个Steve太厉害了—-那不是很正常的么,世界上有那么多厉害的人,凭什么要求Steve Ballmer和他的公司通吃?菲尔普斯那么牛,但也没法通吃蛙泳和仰泳。博尔特那么厉害,也搞不定八百米和一千五百米,更别提马拉松了。

大众媒体天生就是肤浅的,只会炒作一些噱头,以前拿着Google的“20%时间”津津乐道,拿着Blackberry的推送邮件津津乐道,现在又拿着Facebook的Hackathon津津乐道。Google的“20%时间”已死。Period。Blackberry已死。Period。至于Hackathon,至于Facebook,我们等着瞧。

奥巴马说

奥巴马说,“某些(共和党的)人要让政府关门,除非我们不让三千万人得到医疗保险”(”The idea that you would shut down the government unless you prevent 30 million people from getting health care is a bad idea.”)。

共和党人说,“除了医疗保险,我们已经让预算案的其余部分都通过了,而奥巴马仅仅因为他的‘奥巴马医保’没有通过就否决预算案,打算让政府关门的人是他,而不是我们”(“if we pass a budget that pays for everything except for Obamacare, and the president says he’ll veto that, it is he who wants to shut down the government”)

刚听到奥巴马的话的时候,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啊。后来听到共和党人的话,想想,好像也满有道理的。这就是政治。

写在《诸神的黄昏》的前夜

明天晚上就是《诸神的黄昏》了,无比的期待——四部里面最长的一部,整整有五个小时长,还不包括中间的休息。从晚上六点钟开始,要演到半夜才能结束。

指环四部,加在一起十五六个钟头。而且一部比一部长:上周日《莱茵的黄金》,晚上七点钟开始,九点半收工,中间没有休息。星期一《女武神》,六点钟就开始了,中间休息两次,到十点三刻收工。 星期三《齐格弗里德》,也是六点钟开始,中间休息两次,过了十一点才收工的。星期一和星期三的两部,第一次中场休息的时候外面还阳光明媚的,第二次中场休息的时候天也还没全黑。一开始拿到票子还纳闷,人家晚上音乐会什么的都是七点钟七点一刻什么开始的,给人还留点时间吃午饭,为什么指环的后面三部从晚上六点钟就开始了。 原来还以为是因为放在工作日的缘故。现在才知道,敢情是实在太长了,七点开始的话就每天都要搞到后半夜了,一个礼拜里面开三次春节晚会,别说演的人了,看的人都吃不消了。

指环是神作,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之前没有人写过,之后也再不会有人写出这么一部要分在四个晚上演的歌剧了。如今的年代,能和指环的感觉有一比的,大概也只有《教父》了:一定要把心静下来,沉下去,浸进去,感觉才会慢慢的出来,然后就越来越有味道,越来越无法自拔。那种味道,就像坐在窗前看着外面淅淅沥沥的下雨,看着叶子一片一片的掉下来,看着屋檐下一滴一滴的雨水滴下来,什么事情也不干,就这么看着,看整整一下午、一整天,才能真正体会到秋天的意境。

看指环的感觉,就像是回到了还在上中学的那些日子,无论刮风下雨,每天都会在同样的时间回到同样的教室,每天都会看到熟悉的面孔坐在前后左右,每天回家以后都期待着明天,明天还会再回到同样地方,坐在同样的座位上,看到同样的面孔。直到离开学校很多年以后才发现,这样的日子过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在公司里上班,大家各做各的事情,每天都有那么多的会,各自都在不同的会议室里。今天这个人家里有事,明天那个人休假,就算是一个组的同事,也有可能连着几个礼拜都见不到一次,然后就收到邮件说这个人跳槽了,那个人退休了,还有人出了车祸再也回不来了。或许只有坐邮轮的时候才能依稀找回上学时候的感觉:每天晚上都在那个时间来到餐厅,坐在昨天坐过的那张桌上,隔壁桌上坐的也是昨天的那对夫妇,打个招呼聊两句,吃完饭相互道个晚安,明天还会再回来。这大概才是那些上了年纪的人坐邮轮环球旅行的意义。

扉页

以前念书的时候看过一本书,叫《自达尔文以来》,中文版的。扉页上的致辞写道:“献给我的父亲,我五岁时他带我去看霸王龙”。

郑轶嘉,那个作者五岁的时候去看霸王龙的地方,就是这次你去的那个博物馆。你以后要是写书,你就可以写“献给我的父亲,我二十个月大的时候他带我去看霸王龙”了。

“春节”的翻译

不知道是从谁开始“春节”翻译成Spring Festival的。Festival这个词用的完全不准确。以前对Festival的理解还不深,但是上个周末去了Edmonds Waterfront Festival了以后才恍然大悟:festival其实更像是中国的庙会、游园会。就是小商小贩摆个摊卖点玩具、首饰、小工艺品什么的,然后还有小吃摊,有冰激淋、热狗、Corn dog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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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这种Festival除了吃喝和小商贩以外,还有就是有点娱乐设施。小一点的festival就打打气枪什么的,大一点的(比如上礼拜去的Edmonds Waterfront Festival)就有些更大型一点的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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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去的这个还算好的。去年夏天去的那个Sammamish Valley Festival那更水,就在一大块农田里整了一块平地出来,垫了两块砖几块木板算是舞台,然后一个草台班子就唱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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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春节其实应该翻译成Spring Day才更好。美国人都是管重大节日叫”day”的,比如Thanksgiving Day(感恩节),Mother’s Day (母亲节),Memorial Day, Labor Day等等。

没娃的日子

早上和苹果两个人陪着郑轶嘉吃早饭。一个睡眼惺忪,一个无精打采,讨论着早上该带郑轶嘉去那里混。我说要不去小样家吧,还有条小狗可以陪郑轶嘉玩。苹果说,人家还没起来呢。我说是呀,人家是没娃的人,哪像我们有娃的人,大清早六七点就起来了。说到这儿,我问苹果,

      我:是不是特想念没娃的日子?
      苹果:是呀
      我:那没办法,回不去了

没娃的日子,就像上大学的日子,就那么几年,过掉了就过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