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100%非常满意

刚过去的那个周末,应该算是一个小小的成就。我做了两天的培训,user group形式的,内容是关于配置管理和性能测试的。培训结果是:所有调查项目都100%满意(SAT),对主讲人100%非常满意(VSAT),对总体评价86%非常满意(VSAT)。

这个结果,不容易啊:

1. 所讲的内容,以前都没有对外讲过,是由我来处女讲,如果不是肚子里很有货,是达不到这样的满意率的
2. 连续讲两天,而且没有配备话筒,对嗓力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3. 用的调查是新的4-point scale,而不是以前的9-point scale;四分制要拿百分之七八十的VSAT已经属于非常难得了
4. 对主讲人的100%非常满意,而且是在四分制的调查表的情况下得到的

培训完,回到家中,什么都不想吃,什么话都不想说,真的很累。总算结果不错,也算是很欣慰了。回头想想,能有这样很好的结果,还是因为实践了那句话:书上有的我不讲,别人讲过的我不讲。

被一女子打劫

我活这么大,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情。

晚上我沿着广元西路向华山路方向走,去取我的自行车。走到恭城路路口的时候,有二男二女问路,两个人大学生模样的,问华山路怎么走。我只给了他们方向,我就自己管我自己走。

我没走出去多远,其中一个女的追上来,问我是不是也往华山路去。看起来,他们显然是还没有方向,于是我就告诉她:“是,跟着我走吧”。走到华山路口,我取我的自行车,他们继续走。突然那个女的跑回来,问我要手机,搞得我的感觉被劫色的样子。而且我越不告诉她,她越来劲,还把我买的一本杂志抢在手里,说我要是再不告诉她手机,她就不还了。

我看她的架势,想想要不就告诉她吧(这个女的还算pp)。可我才说了一个开头“1390”,她就飞快的把她的电话号码说了一遍,就跑去找她同伴了。可我并没有听清她的号码。最后的结果是我就直接骑车走了,没有去要回我的杂志。因为我长那么大还没看到过这架势。我估计那四个人是网友之类的,否则如果是同学或者是有男朋友在,岂能那么嚣张。

但我还是不清楚,我哪方面吸引了此人对我的兴趣如此强烈。太帅了?我看上去很有钱?怎么都不像呀。就这么糊里糊涂的被一个mm打劫了,…

钉子的故事

很久以前我看到过一则故事,是关于钉子的。今天我又在sjtubbbs看到了,所以我一定要珍藏下来:

有一个坏脾气的男孩,他父亲给了他一袋钉子。并且告诉他,每当他发脾气的时候就钉一个钉子在后院的围栏上。第一天,这个男孩钉下了37根钉子。慢慢的,每天钉下的数量减少了,他发现控制自己的脾气要比钉下那些钉子容易。于是,有一天,这个男孩再也不会失去耐性,乱发脾气。他告诉父亲这件事情。父亲又说,现在开始每当他能控制自己脾气的时候,就拔出一根钉子。一天天过去了,最后男孩告诉他的父亲,他终于把所有钉子给拔出来了。

父亲握着他的手,来到后院说:“你做得很好,我的好孩子,但是看看那些围栏上的洞。这些围拦将永远不能回复到从前的样子。你生气的时候说的话就像这些钉子一样留下疤痕。如果你拿刀子捅别人一刀,不管你说了多少次对不起,那个伤口将永远存在。话语的伤痛就象真实的伤痛一样令人无法承受。

感情也是这样的。每一次误解、每一次钻牛角尖、每一次赌气,都会在对方心里打上钉子。或许时候你可以拔出来,或许时间可以抚平疤痕,但那个伤口将永远存在。每一次争吵都会让感情添一条裂缝,或许时间会让裂缝弥合,但这恐怕需要两年、三年。

将要开始争执的时候,让自己静下来,让情绪不再激动,想想对方,默默地对自己说一句"ok, it’s fine",然后给对方一个微笑。但恐怕大多数的少男少女都做不到这点。所以他们都很快以感情不合为理由而分手。

但如果他们不懂得钉子的道理,他们将永远找不到感情投合的人。

牛魔王说: “感情破裂了”

吃晚饭的时候,和两个Service Camp的兄弟和姐妹说起近况。问到我时,我笑答:“感情破裂了”。

《大话西游》是经典,包括这段对白——
紫霞:原来你有老婆……
牛魔王:感情破裂了

原来,每个人是可以选择自己的情绪的。可以是牛魔王式调侃的"感情破裂了",也可以是辛晓琪式痛哭流涕的"一段感情就此结束 一颗心眼看要荒芜"。选择怎样的情绪,是每个人自己的事。

在人前,我会调侃的说"感情破裂了",因为我不想别人看到我的脆弱。
在人后,我会在半夜里,在昏暗的灯光中,听着《领悟》,心痛得伏倒在地上。

一段感情就此结束

走在华山路上,我想被拥抱。

五年前的那个夜晚,那天她生日,同学们散去时已经很晚。我陪她回家,走在华山路上,我们拥抱在一起。那是我第一次抱一个女孩。我对她说,“我会一直对你好的”。

而今天晚上,我想抱的人已经不再是她。

一天不说话,三天不说话,一个礼拜不说话,三个礼拜不说话,好吧,那就这样吧。没有大吵大闹,没有眼泪汪汪,没有恨和怨,没有最后通牒,没有谁对谁错,也没有谁不愿放手,一切都很平静。能以这样的方式结束,是我的福气;能以这样的方式结束,那看来的确是该结束的。

过去的已经过去,我的将来还没出现,或许其实根本就没有将来。换一个人重新来过,太辛苦,太辛苦。我读她读了五年了,我还有热情去这样的读懂第二个人么?或许我本来就是错的。我选择她,或许只是因为我更喜欢的人拒绝了我;我选择她,或许只是为了逃避心灵空虚;我选择她,或许只是因为她对我很热情,可或许其实她对每个人都很热情。

月色中,我像往常一样的微笑。

聪明的人不问将来

看过一句话:豁达的人不问过去,聪明的人不问将来

这句话是说给那些在感情上还没领悟的人。如果想的太多,问的太多,反而却把最重要的给忽略了——最重要的是现在。

大义微言。对重要的道理,不用解释太多,每个人在心里体会就可以了。

外滩12号大楼

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走进了外滩12号大楼。原先上好法语,总是坐门口的123路到人民广场终点站下来,去换地铁,外滩只是在车窗外掠过。今天我改注意了:今天天冷,衣服穿的厚,到了地铁里面一定会很热。所以我到了南东外滩那站,就下来,打算去换42路。于是就路过外滩12号大楼了。抓住我的眼球的是12号大楼的大门里面的一块"Bonomi咖啡"的黄颜色牌子。

上海的Bonomi,我去过两家:一家在马勒别墅一层,外面就对着大草坪;另一家在正大广场五楼,坐在阳台上,正对的就是黄浦江,就是外滩。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都以View取胜。东西好坏不论,环境绝对好。Bonomi的招牌,外滩的大楼,联系在一起,就让我有一种进去看一看的冲动。

我并没有失望。那种像铁笼子一样的电梯,圆形楼梯的木扶手,整旧如旧的走道,木门上的铜铰链和铜把手,走道里的雅致的背景音乐,感觉一如老锦江里那样的风格。顺着二楼长长的走道往前,看着两侧的一个个公司:维珍航空、挪威12家集团,还有很多香港的我并没听说过的公司。我真得很希望能在这种地方上班。六七十年前,在这里上班的上海滩的精英们、年轻白领们每天都是一丝不苟的抹发油、擦皮鞋、熨衬衫、打领带。只有在这种地方,我才有每天都dress up的动机,因为否则便无法延续这传统。

Bonomi在一个和其他公司没太大差异的门里面。时值周末加上如此幽深的所在,所以里面一个人都没有。若是平日工作日,我想一定会有很多同一大楼里的白领来小坐,如果我在,我也一定会去。坐在阳台里,点一杯随便什么咖啡,翻翻《大都市》,心就这么静下来了,感觉心很开阔。四周静静的,间或有黄浦江上的汽笛声音传来,抬头侧望,便可看到海关的钟楼,残阳洒在钟楼上。阳台并不临街,看不到外滩,但这也正好滤掉了满眼的纷乱。

耳边突然想起了海关大钟的报时钟声,那么悠扬!

我心里的四个女孩

(一)

Shi是我的同学:1984年的9月1日开始,她就是我的同班同学了,一直到1996年的6月。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老师夸她的字写得很好,我不服:不就是写得慢一些、工整一些么?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一起留下来出黑板报。初中的时候,我们都在美术小组,那个小组整个初中总共才六七个人。高中里,我们一起参加辩论赛,她拿了很多作文竞赛的一等奖,我拿了很多物理竞赛的一等奖。她的志向是去同济学做建筑师,但后来大学她直升去了北大学经济,一年后去了亚特兰大。她跟我说佐治亚州天气很好,于是我开始向往GIT。后来她回国,我们一起吃饭,她说起在美国时她的包里总备着一个Condom,遇到不测时可保安全。她已经是一个美国女孩了。

我和她的轨迹重叠了12年,见到她总让我很温暖,但我从来没想过要喜欢她。那天中学校庆,我回到小学的校舍,站在走廊里被记忆淹没。我和她说起这事,她说时间总有一种让人心灵颤动的力量。

(二)

Ding是我们的班长,从初一到高三。初中时,我就坐她后排。从初一到高一,我和她总是被同学起哄。不过我不生气,我真的喜欢她。那天我们一起等车,很开心的不停说话,每次来车,她都说“我们坐下一辆吧”,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到了高中,我长高了,去了最后一排,和她之间隔了三排。于是我们就再不常有说话机会了。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距离是感情的敌人。

(三)

Li是第一个为我哭的女孩。高二那天,我们几个下课后留在教室里准备辩论赛,她也留着,说留下来做作业。我并没有想太多,后来准备完了,几个人一起回家,喊她一起走,她说她不走。我们几个走到校门的时候,Xu让我会教室去看看。

我回到教室,看到Li还在座位上,眼里噙着泪花。原来我并不知道她是在等着能和我一起回家。

可我不知道后来为什么她又不和我说话了。我始终不明白。高三高考前,我在蚊子和数学分析习题的陪伴下给她写信,一边听着《伤痕》,告诉她说我过的不好。我在信里告诉她我在大学里的新地址,但我没有收到过她的信。

她后来把我借给她的《宋词》还给了我,在某页上有一句铅笔写的话:被爱是奢侈的幸福。笔迹是她的,很纤秀的笔迹。

(四)

Xu的心很细,是她让我回到教室去找Li。高中的时候,我和她一起参加辩论,一起参加化学竞赛,一起参加生物竞赛,一起去华师大的生物教研室看标本。高中三年的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我和她常常一同出现在前三名中。后来,我直升去了交大,她直升去了复旦。

在闵行的时候我开始给她写信,至少是每周一封。我倒贴过邮票,她看到了,但谁也没点穿:她用调侃的语气问我,我便装糊涂,说大概是一着急没贴好。其实,男女的恋情,最是美丽、最是使人茶饭不思的,便是尚未捅穿最后一层纸时的猜测、暗恋和欲说还休。这就像幼时最快乐的是其实是春游前的期待、准备和兴奋,而不是春游本身。

1997年的夏天,去宜兴军训前的一个晚上,我梦见了她。于是我告诉自己,这一次我要把握住,我要找到我的爱,而不是等着奢侈的被爱。我给她写了信,寄走了,我便去了宜兴。

开学的时候我收到了她的回信,信里说,太着急吃热豆腐的小孩会烫着嘴的。她的信的最后一句话似乎是说要让时间去演绎故事。我记不清了,但我一直没有勇气再去看一下那封信。

(五)

她们都已经是过去时了。或许很快又有一个女孩会由现在时变成过去时。但我已经不再年轻了。我已经用尽过心力来做到对感情最多的付出。我已经太懂恋爱、太懂感情。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亩田

任何感情都抵挡不住超过半年的分隔。

我身边已经看过了太多的例子:
1) 我的高中同学,Xu和Chen,男的在德国,女的在日本,很辛苦的谈了两年,散了
2) 我的高中同学,Xin和Xu,男的中国读研,女的交换去了挪威,关系始终确定不下来
3) 我的大学同学,Fei和Yin,两个人已经有两三年了,但女的交换去了德国,两个人就结束了

同样的事情还在继续。我的高中同学,Gu和Ji,两个人在一起已经9年了!但女的八月份去了波士顿念书,男的还在上海工作。这九年的感情,恐怕不够支撑一年的。还有Claire写的那个故事,Sandra和Wouter。距离总是能够战胜时间,在一个城市远比有若干年的感情更重要。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块空间,总是要有个人来填满。遥远的那个人填不满它,身边就会有另一个人来填满。我的这些朋友的经历和结果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个道理。

大家来看帅哥

我很少穿正装的。过去一年中,总共大概也就穿过两次的样子。这次开会,又穿了一次。我也不知道是哪个同事帮我拍的照,拍得自己还算满意。

很多人的正装都穿得有问题。要么是衬衫的领子太大,要么就是西装的后领和衬衫之间可以插进一个手指头去。要么就是西装的袖子太长,要么就是整天把手插在西裤口袋里。还有,我搞不清为什么现在的人都喜欢穿三排扣的。上次陪刘志建买西装,东方商厦那一片店面,都只有三排的,两排的寥寥无几。

我觉得两排的很好,很端庄,很传统。我很向往上海以前那种“老克勒”的品位。品味真的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需要经年累月的积累、改变,浸润到人的骨子里面去,让品味从一举手一投足里都投射出来。有钱买不来品味;没钱还要有品位,难度就超高。

Anyway,如果你还没有看过一本叫做《格调》的书,你应该先看一下。

晚饭吃什么?这是个问题

到现在还没吃晚饭。差不多该去吃了,再不去没得吃了。

晚饭吃什么呢?这可是个问题。可能吃馄饨,也有可能吃一荤一素一汤。门口有一家小店,一个空心菜、一个红烧甩水、一个榨菜蛋汤、一碗饭,也就22块钱。我经常吃这个组合,那里的打工妹都知道了,每次我去都问我“是不是老样子”。

吃饭对我来说不是一个问题。虽然我很喜欢吃,喜欢各种美食,但我平时吃饭并不挑剔。馄饨、炒饭、麦当劳,都可以打发一顿饭。即便是两个人出去吃,我也并不介意吃什么——重要的是和谁吃饭,而不是吃什么。

我们为吃饭吵过很多次,原因并不复杂,只是为了决定去哪里吃饭。我记得有这么一段对话,曾经在网上和朋友之间的email被传阅:

男:我们下午去哪里?
女:无所谓,你说去哪里就哪里
男:那我们看电影好不好?
女:不喜欢,没好片子
男:我们去逛街好不好?
女:不好,太累
男:我们在家看电视吧
女:不好,在家里没劲
男:…

首先我承认这是正常的,是人的正常的心理活动,人的心理的奇妙也就在于此。但我始终还是不知道,为什么女人会那么难伺候。用上海话说,这个就叫“作”(念第一声,阴平)。

每次醒来都看到你的短信

Claire告诉我说“我每次呼呼醒过来都看到你的短信”。

我不知道这会不会变成她的一种期待。我也有过这样的期待。那时候,每次班上的生活委员课间开班级的报箱回来,我都很期待他手里的一叠东西里面会有我的信。大学里我同时给三个女孩写信,写给其中两个的是多数。这两个中,我喜欢其中一个多些,另一个少些。她们都在上海的西北角,而我在闵行,西南角。

其实我们是可以打电话的,但我不喜欢电话。我觉得手写的文字更有亲切感。我一直嫌电话太肤浅。人在电话里就很容易开始变得生活化,柴米油盐的就都会说,否则就没有什么话可以说了。写信时,那种思念可以被保持得很好,慢慢的被释放在笔尖,就像一支在黑暗中隐隐有些光的雪茄,很氲氤的在释放里面的spirit。

我的理论是:电话是用来说公事的。

我那时候很是嫌邮局慢。我很羡慕徐志摩,想念陆小曼的时候,就可以提起笔来写,然后就可以找人送去,半天就到了。我们的邮局,信要走一天多。那两个女孩都只会在收到我的信以后再给我回信,所以我一般每周都只能收到一封回信。这会让我很焦急,每天都生活在期待中。这种焦急,会在生活委员走向我丢出一个信封的时候全部消散。

其中一个女孩后来就成了我的女友。

写信时,我付出很多,索取很少。我写过最长的一封信大约有十四五张信纸,写过最多的时候是一个礼拜给一个女孩写三封。即便如此,我收到的信仍然只有一两张信纸,每周也只收到一封。我并没有不高兴。的确我写字太快,到后来打字也快。我常常自诩 “文思泉涌”,抱怨写字打字都跟不上脑袋。我不能用我自己的标准来要求别人。

我一共写了差不多两年的样子,从到闵行开始,直到其中一个女孩成为我的女友。我不知道另一个女孩是不是还留着我写给她信——“谁看了我给你写的信,谁把它丢在风里”。现在我已经不写信了。我觉得我自己很幸运,赶上了传统年代的尾巴。赶上了在有手机、电子邮件之前谈了一场恋爱。我不知道现在有了短消息和电子邮件,那些大学生们是怎么谈恋爱的。

其实,我每天早上醒来也都看到一条短信,只不过是新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