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大降温

“快乐大降温”,是那个叫做李岷的家伙每年冬天最喜欢说的。每次到十一月、十二月,冷空气来的时候,这个家伙总是很快乐,他会兴高采烈的欢呼“快乐大降温啦”,然后翻出最厚的一床被子,“噗”的扔在床上,嘴巴里还有音效——“piu”。

然后冬天就到了。

在闵行那年,我们寝室走了一个人:因为感情,他在复旦的教工宿舍坠楼——他并不是自杀,但他的坠楼确是因为被遗弃。于是我们寝室只有三个人:我,屁精,老胖。屁精就是李岷。老胖是傅文垠,后来去了美国,我很想念他。冬天的时候,老胖喜欢去教室看书,于是寝室里总是只剩下我和李岷两个人。

我们一天会洗很多次脚,用热水泡着,好舒服。然后屁精用它的walkman放hotel california,还有we are the champion。我们有很多共同的爱好,都很喜欢从包图借很多乱七八糟的书看,常常一天一本,但没有一本是参考书。屁精影响了我很多。他从来不关心我的私人事情。我在灯下给写一封封少则三四张、多则十几张信纸的信的时候,他从来不来问我写给谁。他也写信,也不避着我,我也不会去窥探。我很喜欢这样,似乎男人之间就应该是这样的:非常亲密的朋友,但每个人的私事的界限还是很清楚,人和人之间的距离保持得正好——太远了就生疏,太近了就会侵犯。

那时候李岷的女友就在我们楼上,是我们的楼长。我是我们套间的“套长”,傅文垠是我们寝室的室长。我们常常开玩笑,说楼长管着我这个套长,我管着傅文垠这个室长,傅文垠管着李岷,李岷又管着楼长,都赶上斗兽棋里面的“大象-狮子-猫-老鼠”了。那次他女友不知道为什么,情绪很激动,在寝室门外搂着李岷不住的哭泣。我还是很照常的洗脚、看书、听walkman。

后来回了法华、徐汇,我们仍然都住在一起,一直是上下铺。到研究生的时候,我们分在了两幢宿舍楼里。前两天他说他要结婚了。他现在的女友我也认识,复旦的,很漂亮。自从那次寝室门外的事情以后,李岷好像就和现在的女友在一起了。

今天冷空气来了,起风了,我又想起了李岷,想起了他的“快乐大降温”

飘扬在Rendez-Vous里的Bee Gees

我坐在Rendez-Vous里——美罗大厦对门新开的一家咖啡馆——正在放Bee Gees的碟。Bee Gees是我最喜欢的音乐人。非华语的,就是Bee Gees了;华语的一定是陈升。

我不能像乐评家那样用复杂的句子来表达对Bee Gees的喜爱,但当Maurice Gibb的死讯传来的时候,我真得很伤心。这是今生永远的遗憾:再也听不到Bee Gees的现场了。那次听说陈升被砍伤以后不能再弹吉他,我也有同样的遗憾。如果陈升不能再写、不能再唱,那么算上Maurice Gibb,音乐上就是百分之一百的遗憾了,除非能听一次小Kleiber的现场。Bee Gees的声望、获得过的荣誉、被翻唱过的歌、凡此种种,早已是活着的传奇。Mariah Carey就算有多少多少白金,也还差很远。

刘润给它的网站起名www.run2me.com,好名字。只可惜,刘润自己并不知道"Run To Me"也是Bee Gees的名曲。我发了mp3给它,不知道它会否像我这样喜欢上。那天晚上,我看到刘志建的msn改名成了"Eddie Liu – We don”t say goodbye"。只有Bee Gees的饭——比如我——才明白。我问他,你在听Immortality?他会心一笑。不过我猜他只是喜欢Celine Dion,而不是Bee Gees。

上面这些是我昨天在Rendez-Vous写的,写在菜单的背面的。舒伯特在菜单背面写鳟鱼,我在菜单背面写日记。

我的第一篇法语作文

Centre culturel de Moulon,

A quel date est-ce que les cours de cuisine? Quand est-t-ils? Ca coute combien?

Avec mes salutations distinguees.

Zi-Ying Zheng

这是我第一篇法语作文。我知道肯定错误百出(汗)。不过凡事也算是有个开始。大作家也都是从报纸上的豆腐干开始写的,英语也是从“This is a pen”开始的。

以此留作纪念。

书上有的我不讲,别人讲过的我不讲

拿起麦克风,你就是讲师了。

讲师有很多种。TechEd上面对几百个人讲一个纯技术的话题,可以算一种;项目管理培训、软件开发管理培训,两天时间和十几个学员面对面,这也算一种。无论是前一种,还是有一种,讲师都要有货。几百人的大会,什么培训技巧都用不上了,唯有抖出一点真才实料来,下面人才能镇的住。十几个人两天的培训,讲师要是肚子里面没货,抵挡一个钟头还行,两天之内肯定是会露馅的——然后就是失败的结局了。

我妈妈说过,做老师,给学生讲一分,肚子里就要有十分。我百分之一百同意这个道理,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同意。没有做过测试的人,没有亲手在项目里面写过test case的人,能讲好“如何写test case”么?一个没有亲手在项目里写过、改过每日编译脚本的人,能讲好每日编译么?一个从来没有做过项目经理的人,即使看了再多的资料,即使考出了pmp,也不可能讲得好项目管理的——别不信,拉出来遛遛就见颜色。

讲师肚子里面如果没有货,讲slides的时候可能还好糊弄,但一到Q/A,肯定露馅,因为他肚子里只有两三分,只够讲讲slides,不够q/a。培训业务的core competence肯定是讲师,而不是教材,也不是内容。

有一篇专题,讲的是中国十大培训师。其中有引用到这么一句话:“书上有的我不讲,别人讲过的我不讲”。这是我努力的目标,虽然或许一两年内还不能做到完美。

决定战争的不是武器,是掌握武器的人

毛主席说过一句话:决定战争的不是武器,而是掌握武器的人。窃甚以为然。

软件蓝领是一个馊主意,虽然我们不能排除将来可能有些软件系统能够自动/半自动生成,能够把对人的要求降得很低。比如说,以前建一个个人主页是一个技术活,但现在有了blog系统,谁都可以给自己建一个个人主页,而且速度很快。将来这种情况一定越来越多。

不过这并不是绝对的。时至今日,手工西装仍然销量不错,机器造出来的龙须面总是没有手工拉出来的拉面有筋道。开发软件,总是需要一些精英、一些聪明人的。有些人梦想只要流程很formal,就能够不再依赖具体编程的人,能够做到换谁都一样。这一定是做梦。这就像战争,战场上最好的将军永远不是从教科书里学出来的——教科书里学出来的,只能做做参谋长。决定软件生产的,不是工具、不是流程、不是文档,仍然是人。毛主席的教导要牢记。

人是最重要的资源。培训业务亦然,核心竞争力是人,而不是教材。

当Live Demo出错的时候

有一句话:Any demo will not fail before and after presentation。(可能有个别但此不一样,记不清了)。这是很有道理的一句话。

Live demo总是会错,不管你先前花了多少时间来调试,不管你rehearsal了多少遍。就算你把demo装在vmware里面,都走过一遍了,到时候还是会错——我就遇到过。在公开presentation的时候demo出错是很要命的。美国人比较乐观,不能demo就不看,无所谓,我是来听你讲的,demo次要。中国人就不一样,demo一错,survey结果马上见颜色。

今天就出这个事情了,虽然不是demo。一会儿,有人进来说发给学员的CD读不出;一会儿有人进来说,有个教室的投影机灯灭了;…都是这样的事情。不管事前准备得多好,临场也总是会出问题。还是那句话,demo总是在演示的时候出错。

我第一次demo出大错的经历是在1999年,给周慕尧演示我们的一个项目,那时候他是副市长。我负责在后面操作,一个师兄负责讲。当场就出错了,一个按钮按下去,出来的是HTTP 500 Error。当时我脑袋就懵了。我的师兄还算有经验,转过来让我停止操作,退回到前一个正常的页面,他对着静止的页面把产品介绍完。我学到的一点经验就是:如果live demo出错,千万不要做trouble shooting,正确的做法是继续讲完。

但愿明天我的demo不会出错。

神仙,老虎,狗

晚上在会场准备东西。

因为需要搬一些东西到另一个场地,打算问酒店要一辆行李车。九点半的样子,我说要行李车,于是会务公司的那个头就打了电话给大堂。过了将近一个小时,车子还没来。于是我push那个会务公司的头。在我的push下,那个头派了一个手下去搞车。过了一刻钟的样子,石沉大海。于是我决定亲自去大堂搞车。到了大堂,逮住大堂经理就push,转眼就搞到了车,我还亲自跟着车去了搬东西的地方。

Eddy Yin说过一段话,很经典:对付vendor的哲学是“神仙、老虎、狗”。

神仙:你不能指望vendor是神仙,能够猜到你想要什么。你要什么就要明确告诉它
老虎:老虎会自己去觅食,vendor不是老虎,如果你不给它派活,它就会闲着发呆
狗:狗对主人忠心耿耿、尽心尽责,而vendor不会。你需要不断的push、check、challenge。

我很以为然。这段话,就算是对于intern,也是适用的。只有在公司工作了有年头的人,才会让你省心。原因是他们已经懂得什么叫做commitment,什么叫做take ownership,什么叫做accountability。

工作和生活要分开

今天给笔记本加了一根128M的内存。

原本不想加的,因为平时在家里上上网也足够,毕竟也要500块钱呢(我的Sony SRX7S只能用那种Mini DIMM的内存,特别贵)。不过这次非加不可。明天公司对外开会,需要用很多笔记本:做演示、做现场新闻稿、…。按惯例,这种笔记本都可以问公司的lab借。可lab对我手一摊:借完了。好不容易死催活催,lab才给我搞来一台P3-500的破本子,没有网卡的,键盘上"3"的键帽都没有。于是只好把自己的私人的笔记本拿出来用:一边口中骂骂咧咧,一边上hi-pda找卖内存的js(SRX的内存只有个别js卖)。而且因为急要,讲价都没法讲。

心里这个不爽啊。去年七月,公司曾经发出email说:“We do not allow personal laptops or PCs to be on the corporate network in the office; this helps to ensure that the company is not liable for personal property…”。一边不让员工用自己的笔记本,说"ensure that the company is not liable for personal property";一边是business需要笔记本的时候,company无法提供,员工只能拿自己的笔记本出来用。其实我也不想把自己的笔记本拿来作为business用。我也不想我的personal手机上面打business有关的电话——又不给我报销,凭什么呀。

星期六星期天,我从来不check公司的email的,脑子里也把公司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能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么?天塌下来,星期一再说。周末就是休息的。平时已经很辛苦了,需要靠周末两天来平衡。工作和生活扯在一起真辛苦。以前和同事一起合租房间,白天就在隔壁cubicle,晚上在一个房间,这个感觉真是……就算是一男一女,也受不了这样的。

如果Claire在我的team做intern,被我整天push,那感觉就糟糕多了。

所以说,工作和生活还是需要分开的。

刘若英何时和陈升结婚?

大学里,最大的愿望之一,就是刘若英能够和陈升结婚。我觉得我和陈升是一个类型的,刘若英是我那时候最倾心的类型。

陈升应该也还没有结婚吧。

要感谢陈升写的歌。刘若英的歌里面,仍然要数陈升写的《为爱痴狂》最好。“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我也问过这样的问题。入了这个秋,一只手的手指头已经不够数了。我总是想,用尽我所有的情感,用在这场恋爱中。如果没有得到什么结果,也算是为爱痴狂过了,只是就会欠了后来人,因为后来人就再也得不到这样的投入了。

人变老的标志之一就是遇事都一眼看穿。才刚刚开始,就能看到结果。

不过我还唱得动《小雪》,唱得动黄大炜的歌,体力尚存。还是要感谢陈升。任贤齐的,唯一有味道的歌,也是陈升写的,《小雪》。上次在钱柜,终于一个人,不断续的,把《小雪》给唱下来了。最后那段最难的,就是“噢,我要我的小雪”那几句,也“屏”牢了。一曲罢,再也没有力气唱后面的歌了。

姜齐平说:mvm没有准确概括我的立场

转载一篇姜齐平的blog: 评“我”的“根本思维”

昨天才刚刚发现,原来是冲着我来的:

Mvm没有准确概括我的立场。
Mvm说“老姜的根本思维还是反微软”,缺乏事实根据。
Mvm你可以找我过去的文章看一看,我批评微软和赞扬微软的理由,其实是一样的。
Mvm,如果你发现我历年的评论偏离了这个立场,敬请你批评指正。

我想当不喜欢博客中国。主要原因就是他的立场有问题:屁股总是坐在反微软的那一头。这也难怪。方兴东,博客中国的头头之一,就是以反微软出名的,以前还写过一本什么“挑战微软霸权”。姜齐平,博客中国反微软的头号“打手”,每每有风吹草动,必有一篇檄文祭出。

姜齐平其人,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理直气壮的胡说八道”。而且,我实在想不通,姜齐平,1984年南开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农民日报》的评论部副主任,怎么后来就混着混着混到信息产业这一块来了。我能想到的可能性,也就无非是其人接触互联网早一些,从国外听了些东西来,拿回国内来转述,便成了先行者了。至于后来,人大凡有了权威和名望,就算是说废话和放屁,也有人追捧的。

btw, Claire想知道为什么叫做"mvm",为什么叫做“屋顶上的木帷幕”——再加上关于mvm的一些有趣的回忆,这说来就话长了,写恐怕太伤键盘和手指。

暗红色,我偏爱的颜色

人都有自己偏爱的颜色。我偏爱暗红色。

我心里最美丽的风景是穿着白衬衫、暗红色格子短裙的少女。

我的blog的颜色也是暗红的。

今天我的衬衫是暗红带小格子的,眼镜也是暗红边框的。

既然是“偏爱”,就没什么特别的理由。暗红色比较“闷骚”,符合我的性格;暗红色也比较decent。

上次我对我妈说,房子装修时厨房的橱柜要做成暗红色的,遭到强烈反对….//汗

Linux的Tablet PC?

一家在纽约的叫做Element Computer的PC厂商今天发布了一个$999的Tablet PC。CPU是威盛(Via)的1GHz Antaur处理器,硬盘30G,提供触摸屏(touch-screen)。

很难说是好还是不好。

Windows XP Tablet被很多人认为是失败的。上礼拜大学同学吃饭,席间便有人提及此。我也无言以对。通常,对于微软的产品,我是竭力维护的。不过Tablet PC的确不算成功。

我用过Toshiba的那个Tablet PC。第一感觉是:笔对不准,笔反应慢,手写识别成功率很低。Tablet PC的中文手写输入比起Pocket PC和Palm上的“蒙恬”,差很多。至于Tablet PC上英文的连笔书写(Transcript)也成功率很低。不过,最重要的一点是:Tablet PC的想法是好的,我赞同。应该可以把某些人从键盘和鼠标中解放出来,比如开会时候做记录。

最近我的同事还是有一次成功的Tablet PC应用经验的。他去给人做培训,一百多个人,没有那种传统的玻璃纸的投影,只有接电脑放ppt的projector。以前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只能写在flip chart上,这样的缺点是字太小。flip chart只适合最多二三十个人的场合,如果是一百多个人,超过半数的人会看不清。有了Tablet PC,我的同事可以直接把板书写在tablet pc上,也一并投影上去,便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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